鄞州区司法局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12-01 08: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一、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办公室:完成2023年度工作总结;谋划2024年工作思路。

2.秘书科:做好法治建设“最佳实践”申报评选工作;召开法治浙江(法治政府)重点考核部门对接会。

3.政治处:完成2024年浙江省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开展下应街道幸福奋斗馆循迹溯源实践游学活动。

4.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重点矫正对象列撤管工作。

5.复议应诉科:做好行政诉讼败诉风险案件协调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员队伍组建工作。

6.行政执法监督科:完成2023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执法质效评议工作。

7.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开展法治浙江满意度宣传。

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案卷检查和统计工作。

9.律师工作科:召开2023年度鄞州区规上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召开4+N重点外贸企业涉外法律服务座谈会。

10.法律援助工作科:与4家重点医院联合建立法律援助申请点;与浙大理工学院合作开展法律援助案件第三方评估。

11.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东郊街道经济合作法律服务调研;筹划重大项目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

二、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份工作安排

1.开展“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办公室)

2.开展法治鄞州建设考核;(秘书科)

3.组织开展调研成果交流会;(政治处)

4.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社区矫正管理局)

5.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与行政诉讼应诉答辩工作;(复议应诉科)

6.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科)

7.组织开展裁量权基准清单专项评估;(行政执法监督科)

8.开展12.4宪法主题宣传月活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9.筹备宁波市公民法治素养示范点活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10.做好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及市级文明公正规范司法所创建工作;(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1.拟定涉外法律服务分中心建设计划;(律师工作科)

12.组织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法律援助工作科)

13.完成白鹤未来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