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深化(D1-3-2、D1-6-3地块)批前公示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按照市委市政府“配套先行”的原则,为进一步完善东片区D1居住组团(后塘河以北)的社区服务功能,拟对《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深化。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08日-2023年11月18日,共计10天。在此期间,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我局将依法予以研究和处理,并将修改情况附于审批材料上报市政府。
联系电话:(0574)89293875、89293891;
EMAIL:zgj@nbyz.gov.cn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为规划D1-3-2、D1-6-3地块,具体范围为东至盛梅路、西至芳草路、南北至规划道路,总用地面积5.11公顷。
二、调整内容
本次实施深化结合片区实施时序,将原控规规划在D1-6-3地块的社区中心(服务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D1区块,东至盛梅路、南至中山路、西至湖茵路、北至莲湖路)拆分为2处。其中在D1-3-2地块配建1处,按照80平方米/百户要求(包含社区用房与居家养老用房),结合周边实际规划建设情况,社区中心建筑规模控制为2000平方米,以解决该区块后塘河以北的社区服务功能;D1-6-3地块配建1处,按照80平方米/百户要求配建(包含社区用房与居家养老用房),解决该区块后塘河以南的社区服务功能。详见调整指标表。
调整前规划用地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 面积(ha) | 容 积 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 高度 (m) | 备注 |
D1-3-2 | R+B | 1.07 | 2.2 | 45 | 居住:30 商业:35 | 36 | 商住比为2/8 |
D1-6-3 | R2 | 4.04 | 2.2 | 35 | 30 | 54 | 设置社区中心1处 |
调整后规划用地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 用地 性质 | 用地 面积(ha) | 容 积 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 高度 (m) | 备注 |
D1-3-2 | R2+B1 | 1.07 | 2.2 | 45 | 居住:30 商业:35 | 36 | 商住比为2/8,设置社区服务用房2000平方米(包含社区用房与居家养老用房) |
D1-6-3 | R2 | 4.04 | 2.2 | 35 | 30 | 54 | 设置社区中心1处(按80平方米/百户要求配置) |
附图一: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附图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