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创新推行“轻案零跑”模式助推执法质效全面提升

发布日期:2023-10-08 10: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今年以来,鄞州区依托“钉+”综合执法应用,创新推行“轻案零跑”执法模式,针对部分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从现场取证到罚款缴纳全环节实行数字化办理,以“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腿”,将当事人“多次跑”降低至“零次跑”,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目前,该模式率先在沿街店铺“违规占道”案件中试点推行,累计现场办理“零次跑”案件105起,并将逐步拓展至市容、市政、绿化等其他领域。

一是执法场景标准化预设,使轻案“快捷办”。将部分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在系统中进行标准化场景定制,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时,只要选择对应违法行为的场景,根据系统提示逐条填入信息、拍照上传证据材料,就可以“一键导出”标准格式化的证据文书,避免了各类办公软件重复制作证据材料的繁琐过程,有效提升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目前,现场处置一起“违规占道”案件仅用时15分钟。

二是执法程序全过程固化,使轻案“规范办”。执法应用模块中预设有标准化场景,对应设置了提醒亮证、权利告知、勘查对话等固定流程及后台逻辑校验功能,能够有效规避日常办案易错点,确保办案环节规范到位、取证要点全覆盖。同时,严格落实现场执法过程视频全记录,使执法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截至目前,办理的“零次跑”案件中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也未接到一起涉及违规执法、违规检查等问题的群众投诉举报。

三是执法证据即时性确认,使轻案“一次办”。通过设置证据采集、现场问答、证据上传、电子签名、文书送达等现场办公功能,执法队员可当场完成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等流程,当事人可对执法队员现场采集的证据材料及电子送达确认书进行电子签名即时确认,后续可用短信形式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罚款,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一次“上门办”、行政处罚当事人零次“跑腿办”,既降低了行政成本和路途风险,又提升了执法效能。

四是执法处罚清单式裁量,使轻案“阳光办”。严格按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对照裁量基准清单列出的适用条件,合理选择对应的裁量基准阶次,并结合当事人具有的从轻或者从重处罚情形,公平合理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罚款数额。同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审查制度,充分发挥集体审议作用,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违法条款、处罚依据等个案情况进行逐一讨论,确保处罚有理有据、同案同罚、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