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河执法进社区 联合处置一住户圈养的家禽
发布日期:2023-10-2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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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河中队
“你好,是中河综合执法队吗?我是桑菊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及居民跟我们反映小区内有一户住户在楼下养了一只鸭,麻烦你们和我们一起上门看看。”联系桑菊社区的执法队员接到来电反馈后,第一时间配合工作。
经社区工作人员介绍,永泰家园小区楼群种类齐全,有高层,有洋房,还有别墅,而被居民反映圈养家禽的那户正好是沿着河边的别墅户。别墅居住的用户利用一楼的空地,圈出可用空间,养了一只鸭子。
根据《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执法队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及居民代表一起,对这户人家进行教育指正及法条的普及。终于,该用户表示会及时处理养的家禽,也是因为老家的习惯养着,以后也不会在养了。
自18年执法进社区工作开展以来,执法队与各社区联系紧密,配合良好,高效地联合处置小区内产生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