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张华山区块)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3-10-12 10: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该控规局部调整已于2023年10月1日获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文号:甬政发【2023】59号,现将其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调整背景

  为解决城镇实际发展需求,保障村民居住空间,并进一步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内控规编制工作,结合三区三线成果和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拟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东、南、西至城镇开发边界,北至甬台温高速,调整范围面积约9.39公顷(原控规用地未覆盖)。

  三、主要调整内容

  1.道路河网调整

  新增张华山路延伸段以及规划一路、规划二路,根据现状河道和六区河道蓝线优化规划河道蓝线。

  2.地块界线和编号

  根据调整范围、道路河网调整以及规划用地布局,新增用地编号JS-18-a1、JS-18-a2、JS-18-a3、JS-18-a4、JS-18-b1、JS-18-b2、JS-18-b3、JS-18-b4、JS-18-b5、JS-18-b6、JS-18-b7。

  3.用地性质及指标

  调整后JS-18-a1地块用地明确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明确为2.40,建筑高度60米,其余指标作相应调整,配建一处社区服务设施(社区配套用房);JS-18-b1地块用地明确为文化设施用地(A2),容积率明确为1.20,建筑高度24米,其余指标作相应调整,配建文化礼堂一处;JS-18-b6地块用地明确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明确为1.80,建筑高度60米,其余指标作相应调整。JS-18-a3、JS-18-b4地块明确为河流用地(E1);JS-18-a2、JS-18-a4、JS-18-b2、JS-18-b5地块明确为公园绿地(G1),其中JS-18-a4地块内配建一所公共厕所;JS-18-b3、JS-18-b7地块明确为防护绿地(G2)。

  调整后地块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备注

JS-18-a1

R2

4.17

2.40

30

35

60

1处社区服务设施(社区配套用房)

JS-18-a2

G1

0.20

——

——

——

——


JS-18-a3

E1

0.17

——

——

——

——


JS-18-a4

G1

0.27

——

——

——

——

配建1处公共厕所

JS-18-b1

A2

0.51

1.20

35

40

24

配建文化礼堂一处

JS-18-b2

G1

0.11

——

——

——

——


JS-18-b3

G2

0.19

——

——

——

——


JS-18-b4

E1

0.19

——

——

——

——


JS-18-b5

G1

0.12

——

——

——

——


JS-18-b6

R2

0.46

1.80

30

35

60


JS-18-b7

G2

0.30

——

——

——

——


附图一:原用地规划图

附图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