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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0- 11 11: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

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甬财社〔2023〕982号),经研究,现将此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6.4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和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收到资金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安排支出,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二、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保持不变。同时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执行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如期完成。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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