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最新专题>鄞州区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重要政策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0- 11 11: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

鄞州区人社局(区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甬财社〔2023〕999号),经研究,现将此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本次下达76万元,专项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收到资金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安排支出,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二、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保持不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同时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