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人社发〔2022〕37号、浙人社办发〔2022〕20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稳岗返还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10日,举报电话:88225121。
鄞州区2021年度稳岗返还情况公示(第十七批).xls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