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2021年度稳岗返还情况公示(第十七批)

发布日期:2023-01-04 13: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浙人社发〔2022〕37号、浙人社办发〔2022〕20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稳岗返还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10日,举报电话:88225121。

鄞州区2021年度稳岗返还情况公示(第十七批).xls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