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二号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2-09-22 15: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一、调整背景

  鄞州经济开发区是宁波“滨海产业大平台”的重要组成,是鄞州区“两主四副”产业园区之一,是鄞州乃至宁波宝贵的产业空间。

  为落实“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新要求,切实保障实体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对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二号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用地布局以及开发控制要求,实现规划精细化管理。目前,该控规已获市政府批准实施,现予以公布。

  二、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二号地段,具体范围东至黄牛礁路,西至钱春大道(部分至一期地段边界),南至永安河,北至现状围海海塘,调整范围面积约260.78公顷。

  三、功能定位

  1、功能定位

  按照宁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要求,明确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二号地段的功能定位,为“海洋智造产业主导,大健康产业集聚的海洋经济创新高地;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山海蓝湾魅力窗口”。

  2、产业定位

  聚焦海洋智造和大健康产业,做强现有新能源汽车、高端制造装备、高端新材料的主导产业,延伸产业上下游。通过蓝湾生态科技城、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生命健康小镇、新材料创新园、小微产业园等区块的建设,打造蓝湾海洋经济产业高地。

  四、调整内容

  1、用地布局调整

  调整后二期二号地段规划建设用地252.52公顷,占规划区面积的96.83%;规划非建设用地,主要为水域8.26公顷,占规划区面积的3.17%。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商务混合用地15.6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6.21%。该类用地沿联胜路轴线及滨海布局。

  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168.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66.83%。其中,一类工业用地47.3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18.73%;一类与二类兼容工业用地121.4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48.10%。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35.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13.99%。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0.54%,为1处110KV变电站用地、1处燃气站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绿地用地为31.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12.43%。其中,公园绿地10.2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4.06%;防护绿地21.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8.37%。

  水域:规划水域为8.26公顷,为40米宽永安河、40米宽滨海河、20米宽规划河道。

  规划用地构成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²)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5.68

6.21

其中

B1+B2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15.68


M

工业用地

168.75

66.83

其中

M1

一类工业用地

47.30


M1/M2

一类/二类工业用地

121.45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35.32

13.99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35.32


U

公用设施用地

1.37

0.54

其中

U12

供电用地

0.45


U13

供燃气用地

0.92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31.40

12.43

其中

G1

公园绿地

10.24


G2

防护绿地

21.16


H11

城市建设用地

252.52

100.00

E

非建设用地

8.26


E1

水域

8.26


总计

260.78


  2、控制单元调整

  规划将二期二号地段以联胜路为界划分为2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JK02-02、JK02-04。二期二号地段总用地面积规划片区总用地面积260.78公顷,规划开发控制容量为380.68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开发容量不得突破。

  3、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原控规内公共服务配套依托现状一期。调整后,在鄞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统筹考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4、绿地及水系调整

  调整前绿地面积为19.09公顷,其中包括公园绿地(G1)2.19公顷,防护绿地(G2)16.90公顷。调整后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31.40公顷,其中包括公园绿地(G1)10.24公顷,防护绿地(G2)21.16公顷。调整后沿黄牛礁路西侧控制30米防护绿带;沿黄牛礁路东侧、钱春大道东侧、临春路北侧控制20米防护绿带;沿联胜路两侧、嵩滨路两侧、德胜路两侧、临春路南侧控制5米防护绿带;沿河控制20-25米防护绿带。

  规划保留现状永安河,为满足防洪要求,规划对现状滨海河由20米拓宽至40米,在北侧新增一条东西向20米宽的规划河道。

  鄞州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控制水面率达到12%以上。

  5、道路红线调整

  对调整范围内与北仑交界处的观海新路、钱春大道和黄牛礁路3条道路红线进行优化调整,确保道路线型的顺直与连贯。此外,结合用地优化调整,将嵩滨路南延至永安河南侧规划支路,增加地块集散能力。

  附表一、调整前控制单元内容一览表

编号

主要用途

用地面积(万平方米)

居住人口控制规模

(万人)

总建设容量(万平方米)

绿 地 面积 (万平   方米)

配套设施控制要求

保留

新建

总计

公 园 绿 地

防护绿地

JK02-02

工业

80.14

101.75

101.75

2.19

16.90

公共厕所1处、社会停车场1处。

  附表二、调整后控制单元内容一览表

编号

主要用途

用地面积(万平方米)

居住人口控制规模

(万人)

总建设容量(万平方米)

绿 地 面积 (万平   方米)

配套设施控制要求

保留

新建

总计

公 园 绿 地

防护绿地

JK02-02

工业

135.10

186.23

186.23

8.00

13.24

规划应急气源站1处;超市1处;公共厕所3处;环卫工人休息场所2处;建议结合联胜路北侧产业共享客厅集中配套餐饮、文化室、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公共会议室、实验室等公共配套。

JK02-04

工业

125.68

194.45

194.45

2.24

7.92

规划110kV联盛变1处;公共厕所3处。

总计


260.78

380.68

380.68

10.24

21.16


注:(1)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范围可在规划条件中根据具体设计需求适当深化调整。

(2)规划管理中,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位置一般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控制单元内进行适当调整。

  五、图纸

  01、调整前规划用地图

  02、调整后规划用地图

  03、控制单元图则一

  04、控制单元图则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