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09 月 22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印刷600吨纸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胡家坟村 | 宁波市鄞州华奇上光复膜厂 | 租赁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胡家坟村的部分生产厂房,新建纸制品印刷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约8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40平方米,新建年印刷600吨纸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无 | 采取本报告中所述的环保要求和治理措施并落到实处,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 1、上光废气、覆膜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异味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相关规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经栎社净化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奉化江;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2 | 年产4000吨热塑性弹性体生产线迁建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 | 宁波杰弗骁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宁波杰弗骁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 年01 月,是一家专业从事高分子材料、 合成橡胶的研发;塑料制品、电子产品、五金件、模具的制造、加工;塑料原料及制品、 橡胶原料及制品的批发、零售的企业,原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大嵩盐场宁波普立隆 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全厂区总建筑面积2500m2,2021 年9 月委托编制《宁波杰 弗骁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热塑性弹性体4000 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宁波 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审批(鄞环建〔2021〕132 号),未验收。 因市场发展需求,目前企业拟投资460 万元,生产设备整体搬迁至宁波市鄞州区姜 山镇周韩村砖瓦厂2 号楼西,租赁宁波市鄞州朝阳砖瓦厂2 号楼西部厂房进行生产,迁 建后变更情况如下:①增加2 台打样注塑机及注塑工艺,搅拌缸增加1 台;②生产工艺、 规模及主要产品均不变;③项目使用(建筑)面积由原来的2500m2 调整为2000m2,车间 功能区布局做调整。 | 无 | (1)本项目投料、混合拌料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期间拌料车间门窗处于关闭状态),且搅拌缸上方分别设置集尘罩,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统一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2)挤出线为半封闭设备,水冷段按要求密闭化,只留出流水线进出口;每条挤出线熔融段前段排气孔、熔融后段抽真空孔和挤出口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每条线共设置3个集气罩,抽真空废气通过管道直连至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收集后统一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由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入市政污水管网.(4)噪声治理:采取如下措施:①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北部,远离西北侧敏感点;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生产车间增加隔声门窗,必要时需在噪声较大的局部空间安装吸声材料,有效吸收噪声,冷却塔基座须采取防震减震措施。(5)废活性炭、水环真空泵废液、废喷丝过滤网、废机油及抹布、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包装桶由供应商、经销商回收;尼龙袋、纸箱等其他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1)本项目投料、混合拌料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期间拌料车间门窗处于关闭状态),且搅拌缸上方分别设置集尘罩,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统一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其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挤出线为半封闭设备,水冷段按要求密闭化,只留出流水线进出口;每条挤出线熔融段前段排气孔、熔融后段抽真空孔和挤出口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每条线共设置3个集气罩,抽真空废气通过管道直连至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收集后统一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由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厂区内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入市政污水管网.(4)噪声治理:采取如下措施:①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北部,远离西北侧敏感点;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生产车间增加隔声门窗,必要时需在噪声较大的局部空间安装吸声材料,有效吸收噪声,冷却塔基座须采取防震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5)废活性炭、水环真空泵废液、废喷丝过滤网、废机油及抹布、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包装桶由供应商、经销商回收;尼龙袋、纸箱等其他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3 | 年产1200吨印刷彩纸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山西村 | 宁波市金晨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宁波市金晨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的企业。企业租用宁波巨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山西村的已建厂房,购置印刷机、冲版机、切纸机等设备,新建年产1200吨印刷彩纸生产线技改项目。 | 无 | 对印刷区、上光覆膜区、调配区分区车间密闭,经集气罩收集后汇总至一套“活性炭吸附+UV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新周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用低噪声设备、经常设备维护、合理布局、设减震措施;废包装、润版废液、废印刷版、废油墨抹布、废显影液、循环水分离沉渣、洗版废液、废活性炭、废灯管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覆膜废料、废纸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总至一套“活性炭吸附+UV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新周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减震垫,车间合理布局,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废包装、润版废液、废印刷版、废油墨抹布、废显影液、循环水分离沉渣、洗版废液、废活性炭、废灯管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覆膜废料、废纸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 年09 月23 日 至2022 年09 月29 日(5日)
公示时间:2022-09-22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