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09 月 21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21 08: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800吨金属件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景江岸村

宁波市鄞州永辉拉丝厂

宁波市鄞州永辉拉丝厂成立于20079月,主要从事五金产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淬火加工;喷涂加工;真空镀膜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企业于200710月投资200万元,租赁姜山镇景江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景江岸村的部分闲置厂房,用于生产各类金属通用零部件,年生产规模可达80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机械加工、热处理。

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1、废气 热处理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静电高效油雾净化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车间外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 本项目清洗水经油水分离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的工业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限值)后近期委托清运,远期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栎社净化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标准后排放。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车间设备,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隔音降噪措施:生产期间车间大门、窗户应均处于关闭状态以起到阻隔降噪的效果;加强对设备进行经常保养,避免因磨损而使设备噪声增大。4、固废 本项目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利用;废淬火油和槽渣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 09 22 2022 09 28 日(5日)

  • 公示时间:2022-09-21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