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专业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2022-09-20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
鄞政办发〔2022〕4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鄞州区专业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鄞州区专业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摸清底数、明确责任、突出重点、长效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通过集中攻坚、综合整治,实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市场运行规范有序、市场环境整洁美观,达到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标准,不断推进专业市场综合治理体系和管理体系提升,具体做到“六个化”。 (一)功能分区明晰化。市场内经营区、停车区、生活区等功能区划分科学清晰,店招外观、高度、大小等符合标准。 (二)经营秩序规范化。市场经营户守法、依规开展经营,无占道经营、违法经营等现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三)卫生管理制度化。市场具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时刻保持立面整洁、场内清洁,垃圾分类、垃圾清理及时有效。 (四)车辆管理秩序化。市场内外停车泊位应划尽划,各类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五)安全管理责任化。市场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无私拉电线、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私搭乱建等现象。 (六)文明创建清单化。根据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专业市场考察标准,逐条对照,整改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鄞州区专业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敏仁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卢 刚 区政府办副主任 郑贤斌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何小红 区文明办主任 郑光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俞俊萌 区住建局房管中心主任 叶慰军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朱 兵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民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文杰 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周时奋 区“三改一拆”办副主任 丁 振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邢立利 市交警鄞州大队副大队长 包 钢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副局长 赵 虹 区税务局副局长 沈 远 五乡镇副镇长 胡 奎 邱隘镇副镇长 王 静 姜山镇副镇长 上官福足 潘火街道副主任 陈颖资 福明街道副主任 王鹏程 东柳街道副主任 筱 羽 中河街道副主任 娄为强 东郊街道副主任 张亚平 下应街道副主任 钟国新 明楼街道副主任 袁明博 百丈街道副主任 杨晓丽 东胜街道副主任 叶 青 白鹤街道副主任 任琦峰 钟公庙街道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卢刚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郑贤斌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单位业务人员组成。 三、职责分工 (一)市场主体责任 各专业市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场主办方负责人作为本次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并结合各自市场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人员全面开展排查,摸清问题短板底数,做到立行立改、不留死角。 (二)行业监管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有市场名称登记证的专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重点整治市场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安全问题,打击市场各类商品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产品质量问题,查处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侵犯知识产权和缺斤少两等行为。 区文明办承担专业市场文明创建的督促指导责任。 区公安分局承担专业市场的治安管理责任,根据市场规模和治安需要,督促市场主办方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 区住建局承担专业市场的房屋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区卫生健康局承担专业市场控烟管理责任。 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承担专业市场安全生产督促指导、统筹协调责任。 区综合执法局承担专业市场周边(市场责任区外)环境秩序整治责任,重点整治占道经营、无证设摊、养护范围内的环境脏乱、以及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等问题,整治市政人行道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 区“三改一拆”办承担专业市场及周边违章搭建的督促整改责任。 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专业市场的消防管理责任,指导市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具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市场,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 市交警鄞州大队承担专业市场周边交通组织秩序的维护责任。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承担专业市场的审批许可责任,配合做好专业市场布点规划。 区税务局承担专业市场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责任。 (三)属地管理责任 各相关镇街承担属地责任,成立专业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原则上由属地镇街及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辖区专业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市场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四、实施期限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根据问题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开展集中整治,力求成效。 (二)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边整治边提高,补短板强弱项,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专业市场整治工作,发扬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的作风,主动作为、靠前行动。要加强协同配合,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合作,全力以赴保障专业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成员单位要高度认识对专业市场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各市场主办方及经营户主体责任的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途径进行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最大程度争取民众的理解支持。 (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业市场综合整治的监督考核,采取定期检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市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重视不够的市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专业市场文明创建内容及标准(试行) 附件 专业市场文明创建内容及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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