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庆期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2-09-16 09:42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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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民政办)、鄞城集团南部资产管理公司、各民政服务机构: 为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民政服务机构在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已入住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和其他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二、人员分工 第一组 组长:邱爱民 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员: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责任人、鄞城集团养老项目负责人、局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陈勃 89295755 负责机构:鄞州区雅戈尔老年乐园,宁波鄞州博美颐养院、婚姻登记中心。 第二组 组长:史济荣 区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员: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责任人、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联络员:樊建波 89295753 负责机构:宁波市鄞州区春风怡养中心、姜山镇惜阳安乐园、姜山镇颐乐如养老中心、区社会救助站、姜山镇蔡郎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第三组 组长:陈小华 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责任人、行政审批科科长。 联络员:周凤丹 89295754 负责机构:华信颐养园、宁波凯健夏映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下应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第四组 组长:欧阳锡祥 区民政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成员: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责任人、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科长。 联络员:康岳军 89295752 负责机构:塘溪镇敬老院、塘溪镇颧山老年乐园、塘溪镇赤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第五组 组长:史国君 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责任人、区民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 联络员:林奕青 89295752 负责机构:东吴镇敬老院、五乡镇敬老院、五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第六组 组长:楼章高 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责任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科。 联络员:闻丹丹 89295754 负责机构:宁波鄞州嘉和颐养院、东柳街道(中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创新园。 第七组 组长:杨波 区民政局党委委员 成员: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责任人、局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 联络员:陈勃 89295755 负责机构:云龙镇敬老院、姜山镇陆家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横溪镇敬老院。 第八组 组长:赵蓉婷 区民政局党委委员 成员: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责任人、鄞城集团养老项目负责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科长。 联络员:吴敏艳 89295753 负责机构:宁波鄞州怡康院、邱隘镇敬老院、邱隘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第九组 组长:胡宁华 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成员: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责任人、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 联络员:樊建波 89295753 负责机构:咸祥镇敬老院、咸祥镇纯恩安乐园、咸祥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瞻岐镇敬老院、瞻岐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东钱湖镇敬老院、东钱湖城杨惠利养老院。 三、检查要求 (一)各民政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部位、场所、设施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一处一方案的要求,落实应急措施。提前谋划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解决突出问题,防止事故发生。 (二)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联络员提前做好与镇街、民政服务机构的对接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联络员要准确做好记录、拍照等留痕工作。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本次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建立安全隐患清单,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1.鄞州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2.养老服务机构“小门”管控检查记录表 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2022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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