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扎实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防范工作。及时制定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组织机构、重点任务、时间安排、措施要求等工作细节,提前谋划和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指出了非煤矿山汛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人,各负其责。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对非煤矿山企业逐一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企业采场边坡、截排水沟、汛期预警机制、防汛应急预案、汛期值班制度、人员撤离制度、防汛物资、人员配备等方面工作。重点抓好强降雨引发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督促露天矿山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认真检查边坡角,及时处置危岩、悬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对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责任,进行整治,并采取果断措施,必要时实行控制生产或停产整治,防止事故发生。切实改善矿山汛期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落实应急预案,严格执法保障安全。要求各矿山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采取相应的防洪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通过电话、微信群、及时将气象部门推送的天气信息通报给辖区内的各矿山企业,督促企业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同时建立异常天气每日值班情况报送机制,要求相关矿山遇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每天对企业的重点部位展开检查并将情况报送给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随机电话抽查和突击检查的方式监督企业汛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是加强安全监管,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加强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并逐级上报。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汛期监督执法力度。对未开展汛期防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非煤矿山企业,将依法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其停产整改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和未做到闭环管理的,严格按照执法有关规定依法立案调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上述措施,有效防范了强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提升了企业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