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002969085/2022-101745
组配分类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2-0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2022年宁波市鄞州区商务楼宇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8 11:00 来源:区商务局

文件有效性 失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BYZD21-2022-001
文件编号 鄞商务〔2022〕52号
正文内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宁波市鄞州区商务楼宇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2年8月18日

2022年宁波市鄞州区商务楼宇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我区商务楼宇经济发展水平,根据《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鄞州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2〕14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政办发〔2012〕206号)文件精神,区政府设立了商务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来源为上级下拨资金、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年度预算计划,主要用于商务楼宇的奖励和补助。

第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坚持“总额控制、突出重点、动态调整、绩效挂钩”的原则,严格管理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第二章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楼宇运营主体、楼宇改造主体,具体包括:

(一)楼宇运营主体:拥有楼宇产权并自行运营楼宇的业主单位、受楼宇业主单位委托运营楼宇的第三方机构。

(二)楼宇改造主体:提升楼宇品质、优化楼宇公共配套设施的楼宇改造主体。

第三章 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第五条 鼓励楼宇集约经营

鼓励运营主体通过购买、租赁、联合经营等方式实现楼宇集约经营,对经营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自用面积除外),年度综合贡献2000万元以上的,经综合考评,给予运营主体不高于30万元的奖励(具体考评办法另行下达)。

第六条 鼓励楼宇提能攀高

对楼宇年度综合贡献产出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的商务楼宇,分别给予楼宇主要运营主体(运营面积超过楼宇商务面积的50%)20万元、50万元的补差奖励。存量亿元楼宇年度综合贡献每增加5000万元(以存量亿元楼宇的上一年度综合贡献为基期,若上一年度综合贡献跌至1亿元以下的,以1亿元为基期),给予楼宇主要运营主体(运营面积超过楼宇商务面积的50%)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 鼓励配套提质升级

鼓励楼龄在10年以上的商务楼宇进行外立面、公共部位、电梯、消防系统、安防系统、停车系统、环保系统、空调设备、数字化改造等涉及公共服务的改造提升。对首次申报楼宇改造政策的主体,2020年至2022年间投入改造资金累计达到200万元以上,对持续改造主体,新投入改造资金(2020年至2022年间未享受政策补贴部分)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经区商务局备案纳入改造计划,改造后提升效果显著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首次申报单幢楼宇单次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非首次申报单幢楼宇单次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幢楼宇累计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第四章 专项资金申报程序

第八条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商务楼宇政策申报表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报所属镇、街道(园区),直属企业直接报区商务局。

第九条 各相关镇、街道(园区)负责对申报原始资料真实性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区商务局。

第五章 专项资金审核及拨付

第十条 区商务局对上报的申报表分类汇总后,会同区财政局联审后,报区政府审批。根据区政府审批的结果,对拟扶持的企业及扶持金额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将专项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第六章 专项资金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各受助企业应实事求是地提出申请,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核算,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办法骗取补助的,一经查实,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在有关政策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楼宇为商务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且纳入区楼宇经济信息平台的商务写字楼(不包括商业综合体、都市型平台园区、专业化市场)。

第十四条 同一主体、同一事项,区级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并执行受限原则。

第十五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政策条款所涉补助、奖励、资助资金按年初预算安排发放,若超过年初预算,则按比例下调兑现标准。本政策实施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由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度鄞州区商务楼宇扶持奖励申报表

2.老旧楼宇改造备案申请报告


附件1

2022年度鄞州区商务楼宇扶持奖励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楼宇名称


楼宇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街道(园区)


联系人


 手机


奖励项目

项目

条件与标准

证明材料

(一)鼓励楼宇集约经营

 

鼓励运营主体通过购买、租赁、联合经营等方式实现楼宇集约经营,经营面积10000(含)平方米以上(自用面积除外),年度综合贡献2000(含)万元以上的,经综合考评,给予运营主体不高于30万元的奖励,。

营业执照、入驻企业(表1)、委托运营授权书、房产证(业主自行运营的无需提供授权书)

(二)鼓励楼宇提能攀高

对楼宇年度综合贡献产出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的商务楼宇,分别给予楼宇主要运营主体(运营面积超过楼宇商务面积的50%20万元、50万元的补差奖励。存量亿元楼宇年度综合贡献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楼宇主要运营主体(运营面积超过楼宇商务面积的50%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营业执照、入驻企业(表2)、产权面积超50%以上的业主授权书、房产证(业主自行运营的无需提供授权书)

三)鼓励配套提质升级

 

 

鼓励楼龄在10年以上的商务楼宇进行外立面、公共部位、电梯、消防系统、安防系统、停车系统、环保系统、空调设备、数字化改造等涉及公共服务的改造提升。对首次申报楼宇改造政策的主体,2020年至2022年间投入改造资金累计达到200万元以上,对持续改造主体,新投入改造资金(2020年至2022年间未享受政策补贴部分)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经区商务局备案纳入改造计划,改造后提升效果显著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首次申报单幢楼宇单次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非首次申报单幢楼宇单次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幢楼宇累计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营业执照、相关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单、备案申请报告(附件2)、改造方案(表3)、楼宇改造验收清单(表4)、综合考评结果

申请奖励项目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盖章)                                     

                                                                                                        

镇、街道(园区)初审

 

          

附件1-1

XX企业)2022年运营楼宇入驻企业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社会

信用代码

入驻时间

入驻面积(平方米)

入驻房间号(楼层+房间编号)

入驻

楼宇

2022年全税(万元)

1








2








3








...
























































































































汇总





镇、街道(园区)初审意见(盖章):

 

 

        

(税收数据由镇街(园区)填报,请在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供入驻企业清单电子版)

 

 

 

 

附件1-2

(楼宇名称)2022年入驻企业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社会

信用代码

入驻时间

入驻房间号(楼层+房间编号)

2022年全税(万元)

1






2
































































































汇总



镇、街道(园区)初审意见(盖章):

 

 

        

(税收数据由镇街(园区)填报,请在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供入驻企业清单电子版)

 

 

 

 

 

附件2

老旧楼宇改造备案申请报告

 

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

我公司        (公司名称)              为改善楼宇形象,优化楼宇公共配套设施,提升楼宇产出,拟对  (楼宇名称)   进行老旧楼宇改造,现向你局提交备案申请报告,请予以批准。

 

 

申请单位(公章)               镇、街(园区)(公章)

     

负责人(签章)                            

 

        

 

 

 

 

 

 

 

 

附件2-1

楼宇改造方案

公司名称(公章)

改造项目

拟投入改造资金(万元)

拟改造具体内容

外立面



公共部位



电梯



消防系统



安防系统



停车系统



环保系统



空调设备



数字化改造



其他



合计



镇、街道(园区)初审意见(盖章):

 

 

        

(按拟改造项目填写,不改造项目可自行删除) 

附件2-2

楼宇改造验收清单

公司名称(盖章):

改造项目

实际投入改造资金(万元)

改造情况说明

(改造前后照片对比请另附)

外立面



公共部位



电梯



消防系统



安防系统



停车系统



环保系统



空调设备



数字化改造



其他



合计



镇、街道(园区)初审意见(盖章):

 

        

(按实际改造项目填写,未改造项目可自行删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