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云龙镇勇腾商务宾馆卫生监督检查结果 | ||
发布时间: 2022-07-06 09:54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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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鄞卫当罚字[2022]第2000081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宁波市鄞州云龙镇勇腾商务宾馆 执法部门: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2-07-06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2022年07月06日 09点14分 ,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的执法人员张满生(1**********0)、王晓波(1**********1)在出示执法证后,根据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拖鞋)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行政处罚的职权,对宁波市鄞州云龙镇勇腾商务宾馆进行查处,发现其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并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对其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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