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线上调解化解群体性老年欠薪纠纷

发布日期:2022-06-29 10: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5月9日上午,楼某等10人来到姜山镇政府希望政府做主帮他们讨回公司拖欠的工资,姜山镇调委会调解员阿珍姐接待了这10位来访者,并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原来,楼某等10人住在姜山附近,原先受雇于北仑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内容是在姜山某楼盘开展保洁工作,但近期,该工地更换物业公司,楼某等10人所在的物业公司撤离后她们的工资尚未结清,其中1人的2月份工资未结,10人的3月份工资都未结,现在也联系不上公司老板,希望镇里能够出面将他们未结清的工资讨回来。

见楼某等10人情绪激动,阿珍姐先让他们喝杯水缓缓情绪,表示很能理解她们的心情,会尽所能帮助他们,与楼某等人年龄相仿的阿珍姐很快安抚了他们。随后,阿珍姐表示当务之急是联系上物业公司老板,在经过多方努力后,联系上了物业公司老板魏某,魏某表示这个情况需要待自己回到公司与人事核实。考虑到后续等待时间较长,几位阿姨也上年纪,阿珍姐跟楼某等人商讨,先留下联系方式,将所有人所述的未结清工资按照名字、月份天数进行一一登记,等跟魏某联系好后再电话通知楼某,楼某等人表示认可。

一、未结清工资数是否有争议?

考虑到物业公司在北仑,且在姜山已无业务开展,负责人来姜山处理事情不方便,经协商,阿珍姐添加了人事微信,通过微信开展协商交流,将楼某等10人未结清工资清单传给人事进行核实。人事表示,因几位阿姨已到退休年纪,不涉及社保相关缴费。2月份工资因其中一位阿姨的银行卡号未提交就未发放,其他已经全部发放完成。3月份几位阿姨未结清的工作天数经核对正确无异议。随后阿珍姐联系了该位阿姨,将其银行卡号转发给人事,同人事协商能否将该位阿姨2月份的工资先行发放,3月份的工资待后续商讨后一起处理。人事表示同意。

二、离职手续在先还是工资发放在先?

人事表示3月份工资未发放主要是楼某等几位阿姨不办理离职手续,单位规定办理了离职手续就会将剩余工资发放到位。阿珍姐表示咨询过楼某等几位阿姨,阿姨们担心先签了离职协议公司万一不给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而公司方表示离职手续一定要办理。考虑到一方要求先签字,一方要求先打款,于是阿珍姐提议,她可以先收集这几位阿姨的离职协议,签字完毕经公司在线确认后支付剩余工资,同时这边将纸质协议通过快递方式寄送到公司。公司人事对该提议表示认同。阿珍姐也逐一联系来访过的几位阿姨,说明情况,阿姨们表示相信阿珍姐,会一同前来签离职协议。

最终,几位阿姨的离职协议通过快递寄送到公司,公司方于5月13日将几位阿姨3月份的工资准确发放到位。一起群体性老年欠薪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本案作为一起群体性欠薪纠纷,当事人一方是老年人,没有智能机,不会操作微信,调解员阿珍姐以同理心换位思考的方式安抚激动的情绪,考虑到老年人来访不便,就通过电话联系减少他们奔波的次数,而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地为北仑,路途较远,通过微信沟通进行纠纷协调,让他们“一次都不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