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06 月 28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8 10: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台叉车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三里村

宁波海博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宁波海博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11月,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三里村,是一家专业从事物流设备生产的企业,租赁宁波华升数控车床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约2400平方米作为生产用房,投产后未进行环评申报手续。 企业已有主要工艺为机加工、焊接、抛丸、喷塑、固化和装配,由于生产需求的改变,现状的抛丸、喷塑、固化将不再进行,投产后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晾干和装配。年产2000台叉车。

1、废气治理1)焊接废气: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及加强通风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排放限值;2)打磨粉尘:通过加强通风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排放限值;3)喷涂晾干废气:经整体封闭收集后通过水帘+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和表6的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2、废水治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氮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最终经长丰净化水厂处理后CODCr、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限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限值,其余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入奉化江。3、噪声治理 企业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安排生产班制。2)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应不熟练操作引起的高噪声现象。4、固废治理1)金属边角料外售给资源单位回收处理。2)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高浓度有机废液、废过滤棉、废灯管、废机油、废油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1、废气治理1)焊接废气: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及加强通风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排放限值;2)打磨粉尘:通过加强通风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排放限值;3)喷涂晾干废气:经整体封闭收集后通过水帘+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和表6的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2、废水治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氮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最终经长丰净化水厂处理后CODCr、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限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限值,其余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入奉化江。3、噪声治理 企业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安排生产班制。2)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应不熟练操作引起的高噪声现象。4、固废治理1)金属边角料外售给资源单位回收处理。2)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高浓度有机废液、废过滤棉、废灯管、废机油、废油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

年印刷1500吨纸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唐叶村

宁波甬聚印业有限公司

宁波甬聚印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1月,2022年拟投资490万元,租赁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唐叶村的工业厂房(建筑面积为2842m2),拟实施年印刷1500吨纸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1、废气治理 印刷车间废气:印刷废气、异味、清洗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P1排气筒15m排放。2、废水治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栎社净化水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现有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放。3、固废治理 本项目纸质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卖;废润版液、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4、噪声治理 建议企业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异常噪声,对高噪声机械设备底部做好减震措施,并合理布局。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异味、清洗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经过15m高的P1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2、废水治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栎社净化水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现有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放。3、固废治理 本项目纸质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卖;废润版液、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4、噪声治理 建议企业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异常噪声,对高噪声机械设备底部做好减震措施,并合理布局。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3

年产130台船用随机工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大岙路52

宁波华诚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原项目工具板喷漆工艺外协,本项目拟新增工具板喷漆工艺。项目总投资27万,不新增用地,通过调整布局在原有厂房内新增喷漆车间。

1)废气 涂装废气经过滤棉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2)噪声 1)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2)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3)固废 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分区防控:车间、危废仓库、油漆仓库等采取地面硬化处理。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按要求加强生产车间、设计过程、贮存过程、生产过程、末端处置事故预防措施。

1)废气 涂装废气经过滤棉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2)噪声 1)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2)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3)固废 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分区防控:车间、危废仓库、油漆仓库等采取地面硬化处理。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按要求加强生产车间、设计过程、贮存过程、生产过程、末端处置事故预防措施。

4

年加工500吨五金件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永乐村、宝林村(五乡东路585)

宁波市鄞州五乡亚盛金属制品厂

宁波市鄞州五乡亚盛金属制品厂成立于20115月,是一家专门从事金属制品、五金件、塑料件、汽车配件等制造、加工的企业,总投资110万元,老厂区租赁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永乐村属徐亚飞个人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约300m2;新厂区租赁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宝林村(五乡东路585)属俞伟国、郑航个人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约523.88m2,总生产规模为年加工500吨五金件。公司成立之初未做环评,本环评对本项目现状进行评价。

1)废气治理 本项目主体渗碳、淬火及回火工序分别为封闭系统,流水线设置引排风系统,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喷淋+活性炭净化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烟尘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要求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0毫克/立方米 2)废水治理 本项目振磨及水喷淋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新周净化水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磷、总氮等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相关标准)后排入甬江。 3)噪声治理 采取如下措施:大型设备基座须采取防震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在此基础上,企业老厂区四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新厂区四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治理 金属边角料及残次品、尼龙袋等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淬火油及槽渣、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隔油产生废油,废水处理污泥及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包装桶由供应商、经销商回收;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1)废气治理 本项目主体渗碳、淬火及回火工序分别为封闭系统,流水线设置引排风系统,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喷淋+活性炭净化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烟尘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要求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0毫克/立方米 2)废水治理 本项目振磨及水喷淋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新周净化水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磷、总氮等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相关标准)后排入甬江。 3)噪声治理 采取如下措施:大型设备基座须采取防震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在此基础上,企业老厂区四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新厂区四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治理 金属边角料及残次品、尼龙袋等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淬火油及槽渣、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隔油产生废油,废水处理污泥及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包装桶由供应商、经销商回收;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 06 29 2022 07 05 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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