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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720/2022-9467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2-06-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10:41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 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文件编号 鄞卫通〔2022〕7号
正文内容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1日


                                                       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学习宣传提纲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主题主线,聚焦优婚、优生、优养、优教全链条的“鄞有善育”目标指标体系,全方位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培育新时代人口家庭社会价值观,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和生育友好型社会,为建设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首善之区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宣传主题

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幸福。

三、主要内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重点加强以下四大方面的宣传。

(一)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开展人口基本国情、省情市情和人口发展形势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全区正确认识人口发展的结构性变化以及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必要性。持续深入宣传优化生育政策,讲清楚政策背景、原则目标、主要任务、突出特点、宣传口号,形成共识和工作合力。

(二)加强配套支持措施宣传。大力宣传解读中央、省市关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全面加强对人口工作领导、打造“鄞有善育”标志性成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等内容。

(三)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广泛宣传尊重父母、尊重生育、儿童优先、男女平等的社会价值,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优教、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反对女性就业歧视,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教育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育观和家庭观,构建新型婚育文化,讲好新时代美好爱情、和谐家庭、幸福生活的鄞州故事。

(四)加强生育友好型社会宣传。积极倡导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加快打造“鄞有善育”名片,重点宣传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项目和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等活动,宣传涌现出的促进生育友好的数字化改革、婚恋交友、示范托育机构、标准化母婴室等典型案例,宣传报道营造生育友好环境、形成“鄞有善育”标志成果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四、近期任务

围绕上级有关优化生育政策系列重大部署的时间节点,年底前着重抓好四方面专项重点任务。

(一)掀起阵阵学习热潮。各镇(街道)要深入开展中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条例》以及优化生育政策系列文件的专题学习,并对辖区内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再培训,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举办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全面把握有关新规定、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对优化生育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推动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二)强化新闻宣传工作。各镇(街道)要结合“三八”妇女节、国际家庭日、计生协会员日、“六一”儿童节、世界人口日、国际女童日以及“6·27”中央《决定》发布一周年、“8·20”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11·25”新修改的省《条例》实施一周年等重要节点和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有吸引力宣传活动,利用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扩大影响。组织群众参加网上学习,开展知识竞赛,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普及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注重增强宣传实效。

(三)开展宣传进社企活动。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策划制作一批科学生动、通俗易懂的宣传展板、条幅、海报、折页、公益广告、标语手册等宣传产品,在城区地铁、公交站、大型商场、市民广场、小区宣传栏及镇(街道)办事大厅、村(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各类企业活动场所等场所摆放、张贴、悬挂、发放,宣传中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条例》等政策,对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和解读,有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加强日常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指导基层人口家庭工作人员结合日常入户走访、信息核查、养育指导等工作,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加强育龄群众再生育引导,讲清二孩、三孩生育对降低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减轻养老负担的意义。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公交、地铁、电视等社会宣传平

台,进一步做好正面引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优化生育政策是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形势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各镇(街道)要以此为契机,认真研究、谋划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二)强化宣传,重抓成效。各镇(街道)要制订优化生育政策学习宣传工作的具体方案和计划,积极营造优化生育政策的宣传氛围,做到形式丰富、效果显著。

(三)加强协调,总结提高。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的作用,及时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并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活动方案、活动计划,并及时总结活动亮点、经验做法,11月20日前报送信息和建议,共同做好优化生育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联系人:项士行,联系电话:87978757。


附件:1.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标语

          2.鄞州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活动统计表

附件2.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活动统计表.xls附件1.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标语.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