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 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22〕23号) |
发布日期: 2022-05-1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打造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筑牢基层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结合世界卫生组织试点项目“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全民健康覆盖”建设,以“一根五枝十八叶”改革路径为核心,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巩固完善“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基层运行机制,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构建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和就医满意度,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提供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鄞州经验、鄞州样板、鄞州模式。 具体目标:到2023年,城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一盘棋、全员一家人、财务一本账”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立;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80%的基层医疗机构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用房达到150平方米以上;提升基层服务能力,50%基层医疗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智慧化服务站(村卫生室)星级覆盖率8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8%以上,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优质高效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1.深入推进城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发挥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引领带动效应,完善内部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创新完善“医共体财资大管家”平台,推动形成医共体“服务管理提升、运行成本下降,质量效益提升、看病药费下降”的“双提升双下降”健康发展格局。优化医共体和专科联盟建设机制,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重点发展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建立普通门诊逐步向基层医疗机构转移机制。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在符合准入条件范围内,允许市级医院、专科医院、医共体牵头医院、民营医院等进驻基层医疗机构建立超市化科室运营模式的“一体化门诊”,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管理基层医疗机构相关学科病种建立集成式“一体化学科”。到2023年,基层就诊率达到68%;到2025年,基层就诊率达到70%。 2.完善落实数字化赋能基层卫生机制。以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主体,以数字赋能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为重点,健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基础资源数据库等,迭代升级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构建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技术和区块链为特色的数字应用体系,推动卫生健康从“业务流”向“业务流+数字流”叠加转变。建立和完善“智慧健康站”工作规范,逐步推广“智慧健康站”建设(未来社区健康场景建设)、“老年健康宝”应用,试点建设“智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版)。加大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力度,提高档案实用性,促进居民参与自我健康管理。坚持“一平台集成、多数据互联”,依托智慧医疗体系,探索建立卫生健康系统内部上下纵向一体、卫生健康系统与各部门之间横向联通、与社会系统内外互通的数据信息系统机制。 3.大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迁建基层医疗机构6家,改扩建2家,80%的基层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均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均达到150平方米以上。提升基层服务站点(卫生室)智慧化水平,智慧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星级覆盖率80%以上。逐步提升基层床位供给和CT等大型设备配备率。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和养老床位,提升家庭病床服务。到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35%,到2025年达到40%。 (二)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4.重新核定基层卫生人员编制。根据承担工作任务、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等要素重新核定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编制数,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优化基层卫生人员管理。加强医共体人员编制管理,推进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级管理、分类评价、评聘结合试点。在镇卫生院累计工作25年以上并仍在镇卫生院工作的在岗执业医师,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优先申报卫生系列基层副高职称。完善医共体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立医共体牵头医院、其他区级医院以及中心城区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前到偏远地区服务和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医务人员,通过公开选调形式到近郊街道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机制。根据基层紧缺和偏远地区岗位人员需求,简化招聘引进流程,放宽招聘引进条件,提高偏远地区基层卫生人员岗位补贴待遇,以有效缓解基层卫生招人用人难题。加强基层卫生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逐步转变提升干部队伍发展理念。加快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6.持续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到2023年推荐标准单位的达标率达到50%;大力推进“社区医院”创建和全国“中心卫生院”建设工作,力争“社区医院”和全国“中心卫生院”各达到2家;鼓励较大规模镇卫生院向二级医院服务能力看齐,成为区域医疗次中心。推进分院“一院一品”建设,加强基层儿科、中医科、老年医学科等薄弱专科建设。到2023年市级基层特色专科达到12家,区级基层特色专科达到30家左右。逐步提升纯医疗服务技术收入占比,80%的基层医疗机构占比达到20%以上。 7.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抓好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星级化建设,逐步形成以鄞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为骨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社会办中医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连续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完善基层中医药扶持政策,财政按照中医每门急诊人次15元、每住院床日30元标准予以基层医疗机构补助。到2023年底,力争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新院区建成使用,达到“二甲”水平并正式挂牌“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到2025年,100%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四星级以上水平达85%以上,力争中医师占基层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0%,中医全科医师占基层全科医师比例达20%。 8.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依托数字化手段,逐步优化医共体内公共卫生工作新模式,探索建立医防融合新机制。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的精细化管理。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由服务提供者转变成为群众的健康管理者,推进基层医养融合和医育融合。开发传染病智能化、可视化评估系统,落实传染病的持续、动态、智能化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可疑病例监测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处置响应。开发基于健康大数据的脑卒中、多种癌症等的风险预测模型,及时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完善妇儿保健的智能预警筛选模型,提供“线上自动筛选+线下主动服务”模式,提高流动孕产妇、儿童管理水平。完善慢性病AI智慧干预系统,推进建设远程慢性病随访平台,实现慢性病精细化管理;全面整合诊室血压、24小时动态血压、自测血压和家庭远程血压,完善管理平台,推进基层电子血压全流程管理。 9.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切实履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资源调配人”“费用控制人”的职责,以重点人群签约为主,促进重点病种服务连续性,通过抓牢家庭话语权签约对象拓展家庭人员整合型签约模式。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各类个性化特需服务,形成不同层次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推进数字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整合医生端、居民端和治理端应用功能,打造数字化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织密上下联动服务网,提升签约团队医防融合服务能力。根据家庭医生团队需求,推出全科医生定制培训模式,提高培训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与模块化培训和ABC导师带教模式有机融合。实施签约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清单和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技能内容公示制度,能力清单、技能内容的数量和质量要与绩效分配、星级家庭医生评定直接挂钩。重点人群签约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续约率保持在75%以上。 10.构建“两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模式。科学定位区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慢病”功能职责、服务内容,建立完善医共体内“两慢病”分级诊疗模式,支持医共体牵头医院在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慢性病联合病房,完善“两慢病”分级诊疗机制,探索融预防、治疗、康复为一体的全流程精准管控模式,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规范化诊疗管理能力。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规模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两慢病”一体化门诊,医共体牵头医院专家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两慢病”一体化门诊为“两慢病”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医共体牵头医院主要负责诊治“两慢病”一体化门诊上转的需要专科治疗的患者,原则上不再接诊“两慢病”一般病人。以家庭医生团队为基础,构建“3+1+X”协同服务团队,区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治专业人员深入家庭医生团队,全面参与“两慢病”患者管理。 (四)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 11.完善财政保障体制。落实“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调整完善医疗卫生支出结构,加大医疗卫生支出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合理确定人员经费保障标准。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项目经费给予适当补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等专项补助经费。 12.推进基层卫生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实施基层门诊按人头付费改革,推进慢性病、康复、精神疾病、安宁疗护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改革。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增加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充分发挥医疗保障激励引导作用,客观体现基层医务人员劳务价值。适当调整家庭医生签约医疗保障政策,规范签约居民一般诊疗费减免次数,缓解基层医疗机构运行压力,试点优秀星级家庭医生医疗保障费用打包和结余分配制度。在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和改革个人账户的同时,强调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医疗资源向住院和门诊重病、社区慢性病、家庭医生团队首诊和健康促进的医护服务模式发展。 13.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探索对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通过全面实施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和机构内部标准化工作当量法,科学、系统建立“费随事走”的薪酬体系。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信息化系统,全面、客观、定期考核评价基层医疗机构运行,并将考核结果与人事任免、考核奖励分配挂钩。 三、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0月)。开展试验区建设基线调查,发现问题短板,理清建设思路,研究拟制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1年11月—2023年10月)。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落实,加强监测,分析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各类总结。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对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开展评估与总结,并接受省级验收。 四、保障措施 试验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与世界卫生组织“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全民覆盖”地方试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一致,不再单独设立,切实加强项目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推动项目试点。建立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确保试点建设责任清单落实到位。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有关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抓总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具体工作,并按要求开展进度监测、总结评估和验收迎检等;区委编办负责协调落实基层合理编制政策,保障基层有效运行;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的相关经费保障;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协调落实优化基层机构人事、绩效工资政策;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协调落实区域医疗保障相关监测数据采集;区住建局负责协调将智慧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纳入未来社区建设规划中;区大数据中心负责协调落实信息化建设相关系统支持;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将迁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纳入规划中,确保规划落地;相关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发展的配套支持和属地化管理。 科学制定完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办法,相关指标纳入“健康鄞州”考核,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成立专门评估工作小组,采取定量和定性、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视情况开展年度评估。 大力宣传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大举措与成果亮点,提炼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注重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共同打造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鄞州样板、鄞州模式。
附件:鄞州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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