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05 月 13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3 12: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天池路(黄苏西路-锁岚路)工程

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天池路段(黄苏西路-锁岚路)

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南起与黄苏西路(天池路已建段)相接,与规划二路相交,路线由南向北,终点至规划锁岚路交叉口南侧。本项目全长约355m,线路含1座桥梁。道路标准横断面宽36m,双向6车道,设计车行速度为50km/h

承诺按照环评内容及环评批复文件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洒水降尘、施工围挡、设置车辆轮胎清洗装置、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黄雅佳苑等大气环境敏感点的时段、加强对所使用车辆和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特别要注意尾气排放情况,防止冒黑烟和黄烟。 施工期废水: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废水禁止排向周边河道、项目部食堂含油废水经临时隔油设施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纳管。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具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科学的布置施工现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震机座,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固体废物:项目泥浆和土石方及时外运至江北豪城码头,施工期建筑垃圾余料及旧桥拆除结构件,应及时清理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桶装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营运期废气:加强道路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加强道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禁止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营运期废水:路面径流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营运期噪声: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使用防响防跳的新型井盖、设立道路禁鸣、禁停、限速等警示标志、加强沿路两侧的绿化屏障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 05 16 2022 05 20 日(5日)

  • 公示时间:2022-05-13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