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楼中队“钉”助理上线,批量处理超重车辆上桥行驶
发布日期:2022-04-2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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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明楼中队
超重车辆擅自通过城市桥梁,不仅会严重破坏桥梁设施,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公共安全。自庆丰桥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启用以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这类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但超重车辆擅自上桥存在违法车次多、办理流程相对复杂、执法力量投入大等难点,亟须探寻一条提质增效之路。
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上述难点,在明楼中队试点上线了依托“钉钉”工作台的办案“钉”助理,对市市政设施中心移交的49起超重案件进行了批量处理,实现了逻辑后台校验提质量、文书自动生成提效率、历史违法记录可查询、办案系统操作可指引、违法处置场景可复制的“两提三可”全流程辅助功能。
以往,像超重车辆擅自上桥行驶这类流程相对复杂的案件,当事人到中队接受调查,在进行询问的同时制作笔录,时间相对较长。而且后续办案流程的跟进、相应法律文书的制作,不仅对执法队员的办案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也牵涉了大量的执法力量。在办案过程中使用“钉”助理,逐条填制违法行为对应场景的表单内容,通过内在逻辑的校验,可以提前规避日常案件办理的易错点;而且不需要重复操作,后台能自动提取已录入数据,实现询问笔录、法律文书等的“一键导出”,不仅节省了当事人处理违法行为的时间,更提高了执法队员办案的质效。此外,“钉”助理还具备历史违法记录查询、办案操作指引功能,同时这一整个模块可以复制应用到其他违法行为处置场景,实现案件办理全流程辅助。
本次办案“钉”助理的上线,是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钉钉”执法平台应用继自主研发自由裁量判定系统、首创“钉”单式执法以来的又一次创新。而明楼中队作为“钉钉”与执法融合的“试验田”,将持续推进执法数字化、台账智能化、创新样板化,为执法工作保驾护航、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