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03 月 29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9亿张铝膜商标及4亿只纸制印刷品生产线迁建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项隘村高隘8号 | 宁波丰银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宁波丰银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原址位于五乡镇天童庄村中溢路88号,主要生产铝膜商标及纸制印刷品,未办理过环评审批手续。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的通知》(甬鄞环[2019]16号),宁波丰银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原址属于符合条件的“未批先建”的违法建设项目,可以走免于处罚流程。为此,企业已根据甬鄞环[2019]16号附件《免予处罚案件实施细则》,向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提起申请,且于2021年5月完成免处罚流程。 因原址拆迁需要,企业实施整体搬迁。利用母公司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简称“盛光集团”)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项隘村高隘8号的厂房(以下或简称“盛光集团工业园区”),实施“年产9亿张铝膜商标及4亿只纸制印刷品生产线迁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550万元,总用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11000m2。目前该项目已经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2109-330212-07-02-264696”号完成备案。 本次评价所在厂房位于宁波五乡镇项隘村地界,产权所属为“盛光集团”母公司。厂区内现共有3家盛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本项目建设单位—宁波丰银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简称“丰银”)、宁波安百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简称“安百利”)、宁波汇金印刷有限公司(简称“汇金”),均采用盛光集团管理,子公司进行生产、销售模式。因此本次项目以盛光集团整体厂界进行评价。 | 无 | 本人(单位)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贵局审批意见中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本人(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本人(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 润版、胶印、清洗废气经一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后经26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调配、上油、柔印、清洗废气经一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后经26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利用房东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密闭保存,加强车间通风。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项隘村高隘8号,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本项目调配、润版、胶印、柔印、上油、清洗、糊盒等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及相应计算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及表1二级标准,油烟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排放浓度不得高于2.0mg/m3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附近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经化粪池、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波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的排放限值)后排放。 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加固;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②合理布置噪声源,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的中央等措施后,均能做到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 废版、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显影液、润版废液、废油墨、废胶水、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灯管、脱水污泥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 年03 月30 日 至2022 年04 月06 日(5日)
公示时间:2022-03-29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