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2021年,全区公安机关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忠诚履职,顽强拼搏,全力保稳定、护平安、促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期间,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特命令: 一、授予下列6个单位“2021年度优秀科所队”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巡特警大队、政治处、首南派出所、姜山派出所、新城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二、授予下列7个单位“2021年度队伍正规化建设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巡特警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首南派出所、中河派出所、新城派出所、文华派出所 三、授予下列7个单位“2021年度业务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姜山派出所、首南派出所、中河派出所、五乡派出所、云龙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横溪派出所 四、授予下列6个单位“2021年度信访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经侦大队、百丈派出所、首南派出所、明楼派出所、新城派出所、瞻岐派出所 五、授予下列6个单位“2021年度执法质量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经侦大队、邱隘派出所、首南派出所、新城派出所、云龙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六、授予下列6个单位“2021年度警务信息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治安大队、法制大队、钟公庙派出所、中河派出所、新城派出所、文华派出所 七、授予下列3个单位“2021年度基层基础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首南派出所、明楼派出所、瞻岐派出所 八、授予下列3个单位“2021年度治安管理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姜山派出所、云龙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九、授予下列3个单位“2021年度刑侦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姜山派出所、云龙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十、授予下列3个单位“2021年度经侦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钟公庙派出所、新城派出所、横溪派出所 十一、授予下列3个单位“2021年度巡逻防控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首南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咸祥派出所 十二、授予下列12个单位“2021年度疫情防控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情报指挥中心、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警务保障室、钟公庙派出所、首南派出所、邱隘派出所、新城派出所、下应派出所、文华派出所、横溪派出所 十三、授予下列4个单位“2021年度‘扫黑除恶’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中河派出所、钟公庙派出所、明楼派出所、瞻岐派出所 十四、授予下列3个单位“2021年度打防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邱隘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咸祥派出所 十五、授予下列5个单位“2021年度‘最多跑一次’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治安大队、中河派出所、首南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咸祥派出所 十六、授予下列5个单位“2021年度特色、亮点、创新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中河派出所、首南派出所、文华派出所 十七、授予下列1个单位“2021年度综合实绩升位奖”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十八、授予下列6个单位“2021年度情指工作优胜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巡特警大队、首南派出所、姜山派出所、新城派出所、五乡派出所、瞻岐派出所 十九、授予下列1个单位“2021年度特别贡献奖”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鄞州大队 二十、授予下列10个单位“2021年度优秀辅警集体”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巡特警大队、行政审批中心、钟公庙派出所、中河派出所、百丈派出所、首南派出所、新城派出所、明楼派出所、瞻岐派出所、文华派出所 二十一、授予下列6名同志“2021年度优秀科所队长”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胡海雄(新城派出所)、王建军(巡特警大队)、龚旭东(姜山派出所)、董强(首南派出所)、李毕华(经济开发区派出所)、俞申科(政治处) 二十二、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1年度十佳优秀民警”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方炎(情报指挥中心)、任泉贤(刑侦大队)、郑雍皓(政保大队)、孙成浩(巡特警大队)、毛子亥(中河派出所)、翁士化(姜山派出所)、张汉波(百丈派出所)、陈浙津(云龙派出所)、徐佳骅(新城派出所)、汪凌(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二十三、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1年度优秀社区民警”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葛文浩(姜山派出所)、姜雯(钟公庙派出所)、孟必宏(邱隘派出所)、刘寿根(百丈派出所)、方向阳(潘火派出所)、汪锋(东胜派出所)、王慧杰(明楼派出所)、汤俊峰(新城派出所)、陈贤(瞻岐派出所)、包启明(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二十四、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1年度情指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钟雪杰(情报指挥中心)、陈程旭(刑侦大队)、商德(网安大队)、吕伟伟(中河派出所)、任程刚(钟公庙派出所)、沈静军(邱隘派出所)、张朦丹(白鹤派出所)、李荣波(东胜派出所)、王学霆(下应派出所)、童源龙(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二十五、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1年度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王昆(百丈派出所)、唐露(首南派出所)、林沁(云龙派出所)、杨舒涵(新城派出所)、毕颖波(辅)(巡特警大队)、张维(辅)(姜山派出所)、童舒宁(辅)(钟公庙派出所)、茹应红(辅)(东胜派出所)、许昕(辅)(五乡派出所)、王娇芬(辅)(下应派出所) 二十六、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1年度科所队长办案先进个人”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金恩科(治安大队)、应磊明(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卢意(姜山派出所)、施俊飞(钟公庙派出所)、陈佳(邱隘派出所)、王源(百丈派出所)、朱麒(潘火派出所)、马增伟(东胜派出所)、张辉(云龙派出所)、卢宏超(下应派出所) 二十七、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1年度优秀办案民警”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贾军(治安大队)、徐翔(预审大队)、毛子亥(中河派出所)、王景申(姜山派出所)、张业(邱隘派出所)、罗刚(白鹤派出所)、杜文楠(首南派出所)、卢拥军(东胜派出所)、邵天佑(五乡派出所)、陈浙津(云龙派出所) 二十八、授予下列10名同志“2021年度‘最多跑一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何冬艳(行政审批中心)、钱忠华(禁毒大队)、谢影(法制大队)、姚晓南(钟公庙派出所)、赵申红(福明派出所)、陈奕华(潘火派出所)、易雪竹(东柳派出所)、仲琴(明楼派出所)、陈芸(云龙派出所)、宋闽(文华派出所) 二十九、授予下列8名同志“2021年度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余德林(治安大队)、付强(信访办)、李骏(法制大队)、叶文岳(中河派出所)、朱家新(邱隘派出所)、钟友金(福明派出所)、娄明(东柳派出所)、戴军波(横溪派出所) 三十、授予下列15名同志“2021年度优秀调解员”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赵松岳(姜山派出所)、任权大(钟公庙派出所)、任彭勇(邱隘派出所)、蒋伟定(白鹤派出所)、鲍方龙(首南派出所)、董承义(潘火派出所)、林健峰(东柳派出所)、励伟德(东胜派出所)、钟良仁(五乡派出所)、钱伟龙(明楼派出所)、陈德彪(云龙派出所)、卓祥国(横溪派出所)、周世昌(瞻岐派出所)、朱锦良(塘溪派出所)、朱洪勇(咸祥派出所) 三十一、授予下列15名同志“2021年度优秀辅警队长”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叶犇(情报指挥中心)、童波(刑侦大队)、章炜(巡特警大队)、乐增定(邱隘派出所)、沈红军(姜山派出所)、李嘉勇(潘火派出所)、陈挺(中河派出所)、范小云(首南派出所)、许迪(钟公庙派出所)、徐小平(五乡派出所)、徐志裕(云龙派出所)、忻必勇(新城派出所)、李谢恩(瞻岐派出所)、沙裕成(咸祥派出所)、朱静峥(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三十二、授予下列45名同志“2021年度优秀辅警”称号,分别颁发证书 叶海玲(警务保障室)、毛丹(治安大队)、应利峰(经侦大队)、方永峰(刑侦大队)、邵丽娜(出入境管理大队)、戴宁锋(巡特警大队)、毕颖波(巡特警大队)、奚何军(巡特警大队)、郑柯(网安大队)、吴筱寅(法制大队)、张峰(执法办案中心)、徐涛(225专班)、王江(邱隘派出所)、徐绍春(邱隘派出所)、张旭航(姜山派出所)、孙科琼(姜山派出所)、忻波(潘火派出所)、张丹艳(潘火派出所)、郑建军(福明派出所)、郑达(中河派出所)、竺美玲(中河派出所)、邵幼川(百丈派出所)、金仲立(百丈派出所)、章朝明(白鹤派出所)、马叶辉(首南派出所)、朱鹏(首南派出所)、林吉年(钟公庙派出所)、陈雪君(钟公庙派出所)、单飞龙(五乡派出所)、陈杰(云龙派出所)、傅静东(新城派出所)、何俊豪(新城派出所)、全越(东柳派出所)、葛国平(下应派出所)、孙良俭(下应派出所)、沈晓迪(明楼派出所)、任超成(东胜派出所)、李良宏(瞻岐派出所)、赵李刚(咸祥派出所)、俞慧国(东吴派出所)、陈洲(塘溪派出所)、姚柯达(横溪派出所)、邹治(东郊派出所)、郑秀芳(文华派出所)、叶浩斌(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三十三、经3月8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给获评2021年度“优秀科所队”的3个单位记集体嘉奖,分别颁发奖状,给获评2021年度“优秀科所队长”和“十佳优秀民警”的13名同志记个人嘉奖,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 (一)集体:政治处、新城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二)个人:胡海雄(新城派出所)、龚旭东(姜山派出所)、董强(首南派出所)、俞申科(政治处)、方炎(情报指挥中心)、任泉贤(刑侦大队)、郑雍皓(政保大队)、毛子亥(中河派出所)、翁士化(姜山派出所)、张汉波(百丈派出所)、陈浙津(云龙派出所)、徐佳骅(新城派出所)、汪凌(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局各单位要向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前行,为鄞州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贡献智慧力量! 此令。
局长:李铭胜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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