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鄞州区2021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政策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4 11: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鄞州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鄞人社〔2022〕16号)等文件精神,拟开展2021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包含建筑劳务派遣)补助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内容

申报对象:区内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包含建筑劳务派遣),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

申报内容:人力资源机构可申请财政贡献奖励、新入库奖励,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可申请专业服务费用补助。

二、申请材料

(一)人力资源机构申请材料

1.财政贡献奖励

(1)《鄞州区2021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财政贡献奖励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劳务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1年度税收完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开具入库日期在2021年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税的完税证明);

(5)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年度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的50%的证明材料(2021年度三税完税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需提供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已在报表附注中列明业务收入构成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他企业提供账务核算收入分类明细等资料)。

2.新入库奖励

(1)《鄞州区2021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入库奖励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劳务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二)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材料

专业服务费用补助:

(1)鄞州区2021年度人力资源服务费用补助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服务的相关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服务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履职满1年缴纳个税(工资薪金所得)清单。

如同时申请多项补助,重复材料只需提供一份即可。

三、工作要求

本次补贴申报截止时间至4月8日,材料报送至鄞州区人社局507办公室(惠风东路225号五楼),其中财政贡献奖励申请工作须经所在镇、街道初审后再行提交至区人社局。

联系人:姜佳 0574-89293277

附件:1.鄞州区2021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财政贡献奖励申请表

2. 鄞州区2021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入库奖励申请表

3.鄞州区2021年度人力资源服务费用补助申请表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