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四措并举积极构建长效使用机制提高中央救灾资金使用绩效

发布日期:2022-03-20 10: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为提高中央救灾资金使用绩效,区应急管理局四措并举、严格管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一是明确使用范围,积极部署落实。依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联合区财政局印发工作通知,明确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恢复重建、救灾物资补充4大类使用范围和对应补助标准,并及时组织各镇街召开工作会议详细部署。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分级分类使用。2019年救灾资金根据“利奇马”台风受灾情况,合理下拨救灾资金至各镇街;2021年救灾资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区级统筹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通过分级分类实施,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是压紧压实责任、严格审核审查。对于灾民救助,区镇村三级责任压紧压实,严格资金审批流程,按照家庭申请、村级评议、镇街审核、区级审批程序,不漏一环、不缺一项;对于倒损房补助,建立一户一档,图片佐证,区应急管理局派工作组赴现场实地抽查踏勘;对于物资采购,要求各镇街做好每批次台账资料,进出库记录以及发放台账等,有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后恢复重建。

四是规范自查督查,确保专款专用。在要求各镇街自查自报基础上,2月16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部分镇街开展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督查,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受灾群众精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