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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第三批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实训)馆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18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信息来源: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依据鄞州区应急管理局、鄞州区财政局《关于鄞州区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实训)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鄞应急〔2021〕83  号)文件规定,现拟对2021年12月15日前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百丈街道、首南街道、东郊街道等3个街道按标准给予后续50%的补助资金。拟对2022年新建并完成进度高于50%的潘火街道、中河街道按标准给予首次50%的补助资金,后续50%的补助资金将在收尾验收合格后予以发放。对完成进度低于50%的镇(街道),暂不予补助,待符合拨付条件后再予以发放。请相关镇(街道)合理使用该项资金,也请未完成的镇(街道)抓紧建设,尽早投入使用。

附件:第三批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实训)馆补助资金明细表

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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