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02 月 09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2-09 08: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1万吨汽车配件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华盾路1

宁波市鄞州庆达热处理厂

设有托辊连续生产式网带炉2台,盐水槽和清洗槽各1个,形成年加工1万吨汽车配件的能力

废气:项目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项目冷却水和清洗水定期添加,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栎社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海;固废:项目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袋、沉渣经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噪声:合理布置工作区域,采用减振、降噪措施。

项目建成后,及时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2

年产4400辆全地形车、3000辆摩托车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阳府兴村丽横路73

宁波超锐特工贸有限公司

宁波超锐特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1123日,主要从事全地形车、摩托车的制造、加工。企业使用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阳府兴村丽横路73号的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总占地面积5741.1m2,建筑面积共3422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购置喷塑流水线、焊机等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现已形成年产4400辆全地形车、3000辆摩托车的生产规模

企业废气设置合理净化处理设施

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废气经滤筒+布袋除尘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燃烧废气经耐火布袋除尘+尿素脱销处理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不会影响周边水环境。

3

贝塔宠物医院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欢乐海岸路7号宁波华侨城欢乐海岸Q1001Q1002Q1003

宁波呗塔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宁波呗塔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拟投入250万元,租用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欢乐海岸路7号宁波华侨城欢乐海岸Q1001Q1002Q1003,租赁面积373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建设贝塔宠物医院项目。

1、废气治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宠物及其排泄物散发的异味、一体化污水消毒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要求及时清理宠物排泄物,并定期整体清洁、消毒,该部分废气经室内排气扇引至一楼大厅屋顶横梁处排风口,加强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2、废水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顾客的生活污水、诊治宠物医疗废水、宠物洗浴废水、清洗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洗浴废水、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消毒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汇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96-2018)表1标准)后排放。3、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喂食;设备需经常维护检修,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住院室、寄养室四周墙体采用隔音棉等隔声降噪材料。4、固废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S1生活垃圾、S2宠物粪便、S3宠物毛发、S6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S4医疗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要求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S5宠物尸体委托有资质单位当天清运处理。

1、废气治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宠物及其排泄物散发的异味、一体化污水消毒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要求及时清理宠物排泄物,并定期整体清洁、消毒,该部分废气经室内排气扇引至一楼大厅屋顶横梁处排风口,加强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2、废水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顾客的生活污水、诊治宠物医疗废水、宠物洗浴废水、清洗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洗浴废水、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消毒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汇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96-2018)表1标准)后排放。3、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喂食;设备需经常维护检修,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住院室、寄养室四周墙体采用隔音棉等隔声降噪材料。4、固废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S1生活垃圾、S2宠物粪便、S3宠物毛发、S6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S4医疗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80号)要求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S5宠物尸体委托有资质单位当天清运处理。

4

年产20吨注塑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启明路505

宁波宁港永磁材料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启明路505号本项目产品为磁铁注塑件,由20吨的注塑原料将32吨永磁材料包裹在内,形成年产52吨磁铁注塑件。20吨注塑原料为本项目新增,32吨永磁材料来自原项目产品。

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并且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1、废气治理 注塑废气:在注塑机上设置吸风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经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粉碎废气:粉碎机加盖2、废水治理 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3、噪声治理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加固基础,增设减震垫;项目投入使用后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转,避免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4、固废治理 塑料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存放在可回收废物仓库,位于5号厂房东侧,占地面积20m2;危废液压油、废油桶存放于油品仓库内划定的危废暂存区域,2个油品仓库分别位于厂区3号厂房和4号厂房东侧,占地面积均为25m2 ;危废废罐、废活性炭存放危险废物仓库位于2号厂房北侧,占地面积为15m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 02 10 2022 02 16 日(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