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报>2022年政府公报>2022年10-11期>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0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鄞政办发〔2022〕6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鄞州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鄞州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2.2  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2.3  成员单位职责

3  监测预警机制

3.1  市场监测

3.2  供求预测

3.3  预警预报

3.4  预警分级

4  应急准备

4.1  “菜篮子”商品储备

4.2  “菜篮子”商品应急准备

5  应急响应

5.1  启动条件

5.2  指挥联动

5.3  先期处置

5.4  响应启动

5.5  会商协调

5.6  请求援助

5.7  处置措施

5.8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9  响应结束

6  保障措施

6.1  物资保障

6.2  资金保障

6.3  信息保障

6.4  秩序保障

6.5  宣传引导

7  附则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应急状况下“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菜篮子”商品流通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菜篮子”商品的调控能力,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浙江省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专班关于印发猪肉、蔬菜分层级保供应急预案的通知》(浙保供专班〔2021〕3号)和《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32号),结合我区“菜篮子”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超出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区政府负责处置的,以及区政府决定自行处置的“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菜篮子”商品,是指“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重点考核的猪肉、蔬菜两大类商品。本预案所称“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是指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病流行、交易市场罢市歇业或商品严重短缺等事件,造成主要“菜篮子”商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供应紧张或脱销,价格大幅上升的状态。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鄞州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各地政府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由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理应急事项。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时,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确保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菜篮子”商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2  组织体系

2.1  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必要时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商务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交警鄞州大队、事发地镇街等。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统一指挥、全面协调全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镇街做好“菜篮子”商品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

(2)掌握全区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指挥、协调全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菜篮子”商品保障供应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下达“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督查各单位的预案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5)在处置中遇到本区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帮助;

(6)明确有关新闻发布事宜;

(7)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2.2  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和职责

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由区商务局分管领导负责,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联络员。其主要职责:

(1)负责与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并畅通成员单位间保障协调机制,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形势,落实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议定的保障供应工作安排,指导全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

(3)负责应急状况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按照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联合保障等应急工作,协调调度应急保障资源;

(5)经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应急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2.3  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氛围,负责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2)区发改局:负责“菜篮子”商品物价监测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保障的财政资金。

(4)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商品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5)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掌握本地猪肉、蔬菜生产情况,组织种养企业生产;指导各地调整种养殖基地生产品种,增加本地紧缺品种的生产;鼓励扩大生产,提高本地叶菜供应能力;组织屠宰企业拓展生猪外地调入渠道,以及生猪养殖企业扩大养殖规模。

(6)区商务局:负责保障猪肉、蔬菜应急供应;督促商超正常开门营业,保障有关商品供应。

(7)区市场监管局:督促农贸市场正常开门营业,保障有关商品供应;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8)市交警鄞州大队:负责做好“菜篮子”商品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制定绿色通道路线,加强运输驾驶员管理,确保物流配送顺畅。

3  监测预警机制

3.1  市场监测

加强“菜篮子”商品市场动态分析和监测,准确把握市场供需情况和价格走势,及时提供市场异常情况预警。

3.2  供求预测

区商务局会同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全区“菜篮子”商品供需情况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总量,对本区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3.3  预警预报

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情流行、罢市歇业等突发事件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向区政府、区商务局报告;区商务局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4  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区“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菜篮子”商品供应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一般(Ⅲ级)三级别,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区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整体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发生群体性抢购、囤积,造成全区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市级对应级别预警值,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Ⅱ级(橙色):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区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市民批量采购、存储,造成全区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市级对应级别预警值,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Ⅲ级(黄色):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区行政区域内多个镇街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造成全区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市级对应级别预警值,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超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和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区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来应对的情况。

4  应急准备

4.1 “菜篮子”商品储备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地方“菜篮子”商品储备,进一步优化我区“菜篮子”商品储备结构,做到保持规模,及时轮换,确保储备“菜篮子”商品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

(2)“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按照协议要求,履行约定时间内约定数量以上的“菜篮子”商品库存义务。区商务局对“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核查。

4.2  “菜篮子”商品应急准备

(1)落实“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按照合理布局、相对稳定原则,确定一批区级重点“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加工企业、生鲜超市等,承担“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组织任务。

(2)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络。依托“菜篮子”商品社区零售店、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点,确保应急供应网点覆盖人口比较集中的镇街。应急处置时可采取直供或委托代理供应方式,执行“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

(3)对承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货源组织、应急供应等职责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5  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三个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由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5.1  启动条件

5.1.1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区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市级对应级别预警值。

(2)全区范围内出现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

(3)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囤积,对全区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5.1.2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区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市级对应级别预警值。

(2)全区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

(3)发生市民批量采购、存储,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5.1.3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区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市级对应级别预警值。

(2)全区行政区域内多个镇街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流通渠道受阻。

(3)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

5.2  指挥联动

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5.3  先期处置

事发地镇街及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半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4  响应启动

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相关信息应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重大事项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需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预案启动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区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2)紧急从区外调运“菜篮子”商品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3)区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投放计划安排和运输保障。

(4)其他配套措施。

5.5  会商协调

紧急状况下,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启动会商机制,召集成员单位会议,通报“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措施,协调解决“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保障中的资金、运输、储备投放、市场秩序维护等重大问题,协调成员单位提出的支援请求。

5.6  请求援助

当应急供应中出现储备商品耗尽,市场供应仍显紧缺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调拨应急商品,缓解市场紧张状态,稳定大局,安定人心。

5.7  处置措施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应至少采取下列一项应急措施:

(1)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研究确定后,启动某个级别响应,并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3)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镇街。

(4)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按规定频次报送信息,情况紧急时,每日信息报送至少2次,随着情况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展开,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每日报送1次或更低频次。

(5)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信息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部门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订“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方案、政策措施。

(6)组织辖区内市、区级“菜篮子”基地、加工企业、商超企业等落实货源,做好产销对接,鼓励加大区外“菜篮子”商品调运力度。

(7)组织“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向区内集中供应。

(8)启动做好“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的投放工作。

5.8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在区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5.9  响应结束

事态平息,应急状况排除,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后,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上级部门。

6  保障措施

6.1  物资保障

根据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商品及时到位,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6.2  资金保障

本预案确定的“菜篮子”商品政府应急储备规模,作为常年必保库存,资金列入年度区财政预算。对应急供应期间制定的政策措施,应给予财政资金保障。

6.3  信息保障

应急状况发生时,应保障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分析预测及时准确,为区“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6.4  秩序保障

在应急供应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打击查处恶意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等扰乱或阻碍应急供应工作的行为。

6.5  宣传引导

做好我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市民合理预期,防止出现恐慌、抢购等情况。

7  附则

鄞州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各镇街可参照本预案,制定当地应急预案,保障“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

本预案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