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测绘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12-0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鄞政办发〔2022〕5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已经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宁波市鄞州区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任务 1.5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 2.2 工作机构 2.3 应急队伍 3 测绘应急响应 3.1 测绘应急响应分级 3.2 测绘应急响应启动 3.3 组织协调 3.4 响应措施 3.5 响应终止 3.6 测绘安全防护 4 后期工作 4.1 测绘应急成果管理 4.2 灾情分析与评估 4.3 灾情监测 4.4 恢复重建保障服务 4.5 工作总结 4.6 责任追究与奖励 5 测绘应急保障措施 5.1 机制保障 5.2 队伍保障 5.3 资金保障 5.4 技术保障 5.5 基础设施保障 6 培训、演练与宣传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预案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鄞州区突发事件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以下简称“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利用鄞州区测绘资源,提高测绘应急保障能力,规范、有序、快速地开展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灾情评估分析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测绘应急保障服务。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3)《国家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4)《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5)《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6)《浙江省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7)《宁波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8)《宁波市鄞州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实施本区行政区域内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的测绘应急保障工作。 (1)保障任务 测绘应急保障的核心任务是为区委、区政府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高效有序地提供地图、影像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公共地理信息服务平台等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根据需要开展有关方面技术、生产装备和设施等储备。 (2)保障对象 测绘应急保障对象是: 1)鄞州区委、区政府; 2)国家、省、市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 3)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区政府有关部门; 4)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人民政府。 1.4工作任务 (1)提供各类专题地图、遥感影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等现有测绘成果; (2)开展遥感影像和视频获取、正射影像和三维实景模型制作、全景地图制作、地图编制、灾情监测与分析、灾后恢复重建等测绘应急保障任务,并提供相应测绘成果。 1.5工作原则 鄞州区测绘应急保障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测绘应急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时,鄞州区相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即为区测绘应急保障领导机构。必要时,经区政府同意,设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成员单位主要包括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气象局、区人武部、中国电信鄞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鄞州分公司、中国联通鄞州分公司等单位。 (1)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测绘应急保障任务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指令以及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启动测绘应急保障响应。 (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测绘应急需求,提供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情况,为测绘应急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3)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测绘应急保障及运维管理所需的经费。 (4)区公安分局:负责为测绘应急保障人员及装备提供安全、通行保障等。 (5)区气象局: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天气情况和预报。 (6)区人武部:负责联系协调航空摄影空域和飞行管制相关工作。 (7)中国电信鄞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鄞州分公司、中国联通鄞州分公司:为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各类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提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测绘应急保障需求,及时、准确提供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情况,包括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先期处置情况、存在的隐患等,为测绘应急队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2工作机构 在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设立鄞州区测绘应急保障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作为具体工作机构。指挥中心主任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测绘管理科室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鄞州区测绘应急保障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2)负责向区测绘应急保障领导机构(或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建议; (3)与保障对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接收测绘应急保障的需求; (4)组织召开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会议,做好测绘应急保障工作部署; (5)指挥、协调全区测绘应急保障处置工作,及时向保障对象通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6)负责测绘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的制定、相关技术规程的编制、新技术研究等工作; (7)负责做好测绘应急保障日常工作,保持与省、市测绘应急保障机构的工作联系;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应急队伍 (1)宁波市鄞州区测绘院 1)负责建立和完善测绘应急地理信息数据库; 2)负责应急数据快速出图并提供相应成果; 3)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现场遥感影像和视频获取、正射影像制作、全景地图制作、三维实景模型生产、地图编制、灾情监测与分析等测绘应急任务,并提供相应测绘成果; 4)负责建设测绘应急队伍,做好测绘应急技术、数据与装备等储备。 (2)其他应急队伍 建立区测绘应急保障单位名录库。区内其他测绘行业单位作为区测绘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力量,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同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现场遥感影像和视频等数据的获取、处理和提供等工作。 (3)专家库 建立区测绘应急保障专家库,为测绘应急保障处置提供辅助决策、技术咨询、分析评估和现场指导。 3测绘应急响应 3.1测绘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救援与处置工作对测绘保障的紧急需求,将测绘应急保障响应分为两个等级。 (1)II级响应 提供鄞州区内现有测绘和地理信息成果为主,具有少量的实地监测、数据加工及专题地图制作需求的测绘应急响应。 (2)I级响应 需要区测绘行业单位等多部门、多单位联动,在鄞州区内进行大范围的联合作业,大量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加工,提供遥感动态监测和评估分析。 3.2测绘应急响应启动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收到测绘应急保障对象要求提供测绘应急保障的需求,或收到国家、省、市以及区突发事件警报信息、宣布进入预警期后,指挥中心迅速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应急响应指令由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指挥中心下达应急指令到有关部门、单位。 指挥中心根据响应指令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开展测绘应急保障服务工作。 3.3组织协调 (1)测绘应急保障工作受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测绘应急管理领导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 (2)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中心应当及时联系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明确需求,组织实施测绘应急保障工作。 (3)区级有关部门由于突发某一特定类型的事件而需要测绘应急保障的,指挥中心应当首先向领导小组汇报,立即安排开展测绘应急保障工作,并与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 3.4测绘应急响应措施 (1)II级响应 1)基本要求 承担应急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设备、后勤保障应及时到位,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指挥中心应迅速与相关区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沟通,并保持信息联络畅通。 各测绘应急工作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测绘应急保障工作,并将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对应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后报领导小组。 2)成果速报 在II级响应启动后2小时内,组织相关单位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提供现有适宜的事发地测绘成果。 3)成果提供 立即开通测绘成果提供绿色通道,按相关规定随时受理、提供测绘应急成果。 4)专题加工 根据救援与处置工作的需要,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局部少量的航空摄影等实地监测;收集鄞州区权威部门专题数据;快速加工、处理事发地专题测绘成果。 5)信息发布 如确有需要的,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适时发布事发地测绘应急成果目录及能够公开使用的测绘成果。 (2)I级响应 1)启动II级响应的所有应急响应措施。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请假的,必须立即返回工作岗位;确实不能及时返回的,可委托本单位(部门)其他领导支持工作。 3)指挥中心组织制定测绘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按需组织开展专家会商。 4)指挥中心向空域管理部门提出空域使用申请,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附近的机场无人机等临时停放、起降和相关保障协调工作。 5)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开展测绘应急任务,及时采用航空摄影、卫星遥感等手段获取突发公共事件现场遥感信息或视频资料,进行二、三维影像处理等工作,并按要求将成果提交至指挥中心。 6)必要时向市测绘应急保障应对办公室提出协助需求。 7)指挥中心根据相关成果对灾害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将成果数据和分析评估报告提供给保障对象。 3.5测绘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区政府宣布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后,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响应终止通知由指挥中心主任下达。 3.6测绘安全防护 测绘应急保障人员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除了按照《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的有关要求,在现场工作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测绘应急实施过程中应设置1人负责安全瞭望,发现险情及时提醒作业人员; (2)无人机应在远离危险源的地方起飞,对测区内的高压电线等应注意避让; (3)参与测绘应急的设备和人员都应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 4后期工作 4.1测绘应急成果管理 测绘应急保障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申请使用人应当按规定在7日内补办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手续,并按照测绘成果保密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对不具备长期保管条件的,应当在应急任务结束后20日内,按规定程序将所领用的涉密测绘成果销毁并报测绘成果提供部门备案。应急队伍在响应行动中形成的成果应当加强管理,按照测绘成果管理的要求做好归档入库等工作。 4.2灾情分析与评估 利用事件发生地灾情发生前后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相关资料,运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进行统计与分析,为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灾情分析评估及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 4.3灾情监测 对地质、地震、洪涝、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在应急工作中和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对灾情现状及发展动态进行持续监测,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4.4恢复重建保障服务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应当继续配合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部门,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测绘保障服务。 4.5工作总结 测绘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区测绘应急保障各工作单位应当将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执行情况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提交应急保障工作总结和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阅同意后上报区政府或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4.6责任追究与奖励 对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测绘应急保障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5测绘应急保障措施 5.1机制保障 区级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信息通报机制,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获取和传达准确、权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提出测绘应急保障需求。指挥中心要持续完善本预案,建立和完善测绘应急联络员制度和协同测绘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应急状态下空域使用快捷审批和测绘应急演练空域使用保障机制。 5.2队伍保障 各应急队伍应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强化测绘应急保障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建立和健全测绘应急保障队伍,配备相应测绘应急装备。 5.3资金保障 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需要进行大范围作业所需的经费,由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对测绘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应当进行监督和全过程绩效管理。 5.4技术保障 各应急队伍应深入研究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快速获取、处理、集成、传输服务技术,完善测绘应急保障数据库,不断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技术和专业资料,建立灾害预测预警模型,为灾害防御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区测绘应急保障通讯网络及备用通讯系统,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5.5基础设施保障 各应急队伍加强测绘应急保障技术装备建设,主动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重点防范地区的各类专题信息和测绘成果,根据潜在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制作各种专题测绘地理信息产品,确保在需要测绘应急保障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服务。 6培训、演练与宣传 指挥中心应定期对测绘应急保障人员进行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参加全市性综合测绘应急演练以及开展全区性的综合测绘应急演练,提升协同应急处置能力,并及时对测绘应急保障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重要性的认识。 7附则 7.1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问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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