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最新专题>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宁波在行动
我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 2022-12-05 09:41 信息来源: 宁波日报 信息来源:

昨晚,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优化调整我市疫情防控措施。

通告指出,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通告强调,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相关链接: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自12月5日起,对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做出调整。通告提醒,广大群众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这样的提醒,必要又暖心。

防疫措施调整后,对于广大群众而言,个人防控的重要性愈加凸显、责任越发重大。强调“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是说大家要以科学态度,积极适应新变化,认真学习和了解新的“知识点”,有的放矢、周密细致地做好个人防护。

三年的防疫经验表明,无论疫情怎么发展变化,自我防护都是第一道关口。防疫措施在适时调整,一些个人防护措施仍然要坚持,万不可放松。比如,口罩还是要戴好,社交距离还是要保持,双手还是要勤洗,窗户还是要多开,疫苗还是要及时接种,“一老一小”还是要重点关照,等等。

每个人严格自律、积极配合,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筑牢疫情“防护墙”,既是对个人负责,也是对大家负责,更是在为防疫措施进一步优化积累经验、准备条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