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大力提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促成效
鄞州区应急管理局立足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建设的改革需求,紧扣“人、权、事”三个关键核心点,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提质拓面基层下沉人员。采取“常驻+随叫随驻”模式下沉执法人员至属地镇(街道),所有下沉人员统一纳入镇(街道)岗位管理,常驻人员党团组织、工会关系转入属地,并实行“部门+属地”双重管理,确保下沉执法力量为镇(街道)所用。目前,按照全区24个镇(街道)划分成3个执法片区,3个执法中队,分别驻点福明街道、云龙镇、东钱湖镇,中队长均配置为正科级的实职干部,下沉综合执法人员由采用2(常驻人员)+3(随驻人员)+机动力量随时支援的工作模式,通过内部分工、相对固定人员、常驻和随驻等多种形式,确保辖区范围内的其他镇(街道)有对应人员对口负责和联系,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
二是明确工作事项和内容。下沉机构和人员主要是以做好条线和属地相关工作,一是积极发挥专业执法队伍的优势和作用,指导督促基层委托执法工作,提升专业能力和执法精准度;二是加快与下沉区域各基层战所的工作融合,采取共同执法、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参与“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充分履行驻地镇(街道)明确的岗位职责。按照“区域包干”的原则,负责实施下沉区域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年度执法计划、违法行为查处、信访件查办等,并且坚持团队协作和发挥专业特长相结合,在落实下沉人员主办责任的基础上,采取“一对一”结对模式承办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采取量化考核模式执行。针对临时性的专项任务和集中行动,采取“一事一议”模式,合理量化到每个行政执法人员,确保工作成效。
三是融会贯通建章立制促实效。为积极推动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有效推进赋权镇(街道)执法清单的梳理和确立、执法人员的配置和落实、系统平台的应用和贯通、工作机制的梳理和汇总,针对应急管理系统的突发性、紧急性、重要性等特点,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夯实基础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落实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的手段和措施,确保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整体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