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审计局“三个明确”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
发布日期: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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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工作,2022年10月,鄞州区参照上级离任交接相关工作制度和规则要求,结合鄞州实际,重新修订了《宁波市鄞州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办法》。
一是进一步明确离任交接对象。离任交接对象为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区管领导干部,《实施办法》明确对一年内已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或已列入本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领导干部不再安排离任交接,还明确要求接任领导应当及时指定专人对单位的资金、资产、资源、负债、经济诉讼和担保等有关经济事项进行梳理;
二是进一步明确数字化管理职责。区审计局除负责做好离任交接有关书面资料的填报指导和形式审查、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配合完成具体工作外,《实施办法》中还增加了区审计局同步推进离任交接数字化管理、探索领导干部“码”上交接范式的工作要求,旨在通过构建离任交接管理平台,实现离任交接在线填报、在线审核,以及离任交接数据资源的电子化管理,进而提高交接实效;
三是进一步明确离任交接重点。《实施办法》对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进行了新增和修订,按交接对象划分设计为镇街部门版和国企版,着重突出任期内重点建设项目、投资、抵押、担保、资产出借等指标数据,以及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经济纠纷等重要经济事项,使交接双方的经济责任划分更加全面、明晰。
《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全面规范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明确划分交接双方经济责任界限,切实从组织层面提供交接平台,从技术层面打通数字化交接通道,进而有效推进离任交接高效化、系统化管理,为强化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发挥基础保障作用。(赵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