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21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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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区人社局核准,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张媛媛 | 女 | 1986.09 | 北华大学医学检验专业 | 大学 医学 学士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中级2018.06 | 2008年08月通过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进入珲春市结核病防治所 | 珲春市结核病防治所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中级 专技九级 | 2019.07 |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卫生院 | 专技 | 随军家属安置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0月21日起至10月2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鄞州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574-87418607 。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