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21 17: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区人社局核准,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张媛媛

1986.09

北华大学医学检验专业

大学

医学

学士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中级2018.06

2008年08月通过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进入珲春市结核病防治所

珲春市结核病防治所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中级   专技九级

2019.07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卫生院

专技

随军家属安置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0月21日起至10月2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鄞州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574-87418607 。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