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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涉农补贴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设施农业大棚补贴补助申请指南】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鄞州区设施农业大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27 16:09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鄞农发〔2022〕2号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

  为做好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21〕8号)、宁波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1-2023年宁波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农发〔2021〕130号)和宁波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2023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补贴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1〕203号)的文件精神,制定了《2021-2023年鄞州区设施农业大棚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机者)。

  二、补贴范围和起补面积

  (一)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至少有两个跨度以上,跨间以天沟连接,大棚主材采用热浸镀锌钢管,按纵向一定间距安装,棚体骨架各零件通过联接卡具等固定,并覆盖塑料薄膜用于农业生产的棚体)。技术规范详见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团体标准: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 004—2018)。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连片建设2000平方米起补,用于水稻工厂化育秧的绿化练苗大棚无起补面积限制。

  (二)玻璃温室(主材采用热浸镀锌钢管,按纵向一定间距安装,温室骨架各零件通过紧固件联接等固定,并覆盖玻璃或者PC板用于农业生产的棚体)。技术规范详见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团体标准: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 001—2018)。水稻育秧中心150平方米起补,其它产业500平方米起补。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详见补贴一览表(附件3)。标准化设施大棚按标配整体进行补贴,项目需按相关规定执行,玻璃温室需提供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材料,“非农化”项目不予补贴。

  四、补贴资金安排

  根据上级文件,区级另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标准化设施大棚补贴的,按上级补助资金二分之一配套。

  五、操作程序

  1.申报。购机者向镇(街道)农办(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鄞州区设施大棚补贴立项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

  2.立项。镇(街道)农办(办事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区级农机主管部门;区级农机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并核实项目申报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当年设施大棚补贴项目建设计划。

  3.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列入补贴产品范围内的生产企业与产品,与生产企业签订安装合同后实施安装。

  4.确认。设施大棚建成后,购机者向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单个主体建有不同规格项目的一并提出。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实地确认,审查相关财务资料、建设合同、安装清单、区位图、符合建设标准的安装检验报告等。项目确认完成后填写《设施大棚补贴项目确认表》(附件2)。

  5.其它。补贴资金公示、结算、拨付以及补贴资料归档等程序按《宁波市农业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

  六、本细则自2022年1月20日起实施。

 

附件1

 鄞州区设施大棚补贴立项申请表

(组织名称)


身份证号码

(工商注册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办公地址)


项目建设地址


作物种类


银行账号或卡号


项目简介

(包括建设目的、建设内容、实施计划、资金筹集等内容)

 

 

设施大棚

基本情况

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型号

面积

(平方米)

单价(元/平方米)

总价

(万元)

建设完成时间



















申请建设

主体承诺

1.本人对所提供的申报资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后果;

2.项目按计划进度施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完成;

3.保证建设质量符合补贴要求;

4.不改变农业属性,不将设施大棚用于餐饮住宿等经营性活动;

5.配合管理部门对补贴项目的抽查、确认等工作;

6.如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反上述承诺的,五年内不得申请购机补贴。

 

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名:                   (手印或盖章)

             

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分管领导签名:

                       (盖章)

                             

县级农机

主管部门

 

 

 

分管领导签名:

                                               (盖章)

                              


附件2

鄞州区设施大棚补贴项目确认表

 

(组织名称)


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型号


项目用途


基本信息(由生产企业和购机者填写,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后果)

跨度(m


顶高(m


主立柱间距(m


肩高或天沟

高度(m)


副立柱间距(m


拱间距(m)


主立柱规格(mm


副立柱规格(mm


拱杆直径(mm


纵拉杆直径(mm


加固斜撑直径(mm


编号与标牌

设置


单价

(元/平方米)


总价

(元)


 

生产企业签字:(盖章)

 

 

 

 

 

 

购机者签字:(盖章或手印)

确认的补贴面积(平方米)


拟补贴资金(元)


确认机构意见:

 

 

 

确认人员签字:

(确认机构盖章)

                                                              

注:①本报告仅用于证明项目建设完成情况;②生产企业对建设质量承担全部责任,所使用材质、桩基及本报告未列部分,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建设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3


鄞州区设施大棚补贴一览

大类

小类

品目

档次名称

基本配置和参数

上级补贴额(/平方米

补贴额(/平方米

设施农业设备

温室大棚设备

标准化设施大棚及附属设备

农用连栋钢架大棚GP-L622(不带外遮阳)

不带外遮阳,建设质量符合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团体标准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 0042018)。

21 

10.5

农用连栋钢架大棚GP-L622

带外遮阳,建设质量符合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团体标准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 0042018)。

26 

13

农用连栋钢架大棚GP-L832(不带外遮阳)

不带外遮阳,建设质量符合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团体标准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 0042018)。

23 

11.5

农用连栋钢架大棚GP-L832

带外遮阳,建设质量符合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团体标准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 0042018)。

28 

14

玻璃温室

建设质量符合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团体标准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 0012018)。

200 

100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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