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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24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来源:

各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局属各科(站、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和近期省市区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系列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各类农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治理等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春节前后,大风寒潮、冰雪低温等极端恶劣天气多发,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安全风险防控压力增大。各镇(街)和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压实企业(船东)主体责任,紧盯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全面排查隐患,严密防范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隐患排查。

  各镇(街)和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农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事故多发领域开展大排查,突出渔船、农机、农家乐、沼气工程、农药经营使用、实验室危化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和督查指导。对生产管理用房、设施大棚安全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排查,严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不安全行为,严禁生产设施大棚内违规住人、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禁止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住宿与生产无关人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坚决落实停产停业措施,确保春节前后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落实值班值守,做好应急管理

  各镇(街)要严格执行春节期间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动态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农业安全生产上报事故,要按照规定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将各种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并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故灾情信息的核实、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它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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