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0376648/2021-80530 |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决算(已归档) | 发布机构 | 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1-09-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2021-09-07 14:25 信息来源: 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信息来源: 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目录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房屋征收拆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完善全区有关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及相关技术性规范、标准,负责全区房屋征收拆迁政策的解释工作。 2.负责编制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做好以区政府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务性工作,包括审核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听证)、征求公众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及行政复议、诉讼、强制搬迁申请等后续工作。 4.负责全区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包括审核拆迁实施方案;组织拆迁实施方案听证;发布拆迁公告;以区政府名义作出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及行政复议、诉讼、强制搬迁申请等后续工作。 5.负责监督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履行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 6.负责征收拆迁资金的筹措、拨付、核算和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区镇(街道)征收拆迁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培训和考核。 8.负责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机构的监督。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中心本级决算。 纳入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决算,因此所属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62.58万元,支出总计962.58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18.82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128.91万元,增加原因是工作人员数量增加;2.公用经费增加68.0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年单位食堂开始实行外包,增加了相应物业管理开支;3.项目经费减少178.15万元,项目经费为市级征迁工作补助经费,根据当年市级征迁项目情况进行下拨;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6%,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上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62.5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6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2.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6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18万元,占99.13%;项目支出8.40万元,占0.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2.58万元,支出总计962.58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18.82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1.人员经费增加128.91万元,增加原因是工作人员数量增加,2.公用经费增加67.7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年单位食堂开始实行外包,增加了相应物业管理开支;3项目支出减少178.15万元,该项目经费为市级征迁工作补助经费,根据当年市级征迁项目情况进行下拨;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6%,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82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1.人员经费增加128.91万元,增加原因是工作人员数量增加,2.公用经费增加67.7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年单位食堂开始实行外包,增加了相应物业管理开支;3.项目支出减少178.15万元,该项目经费为市级征迁工作补助经费,根据当年市级征迁项目情况进行下拨;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6%,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64万元,占7.55%;卫生健康(类)支出30.20万元,占3.1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733.41万元,占76.19%;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26.32万元,占13.1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1万元,支出决算为96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6%,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一名退休人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4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社保基数例行上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社保基数例行上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2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社保基数例行上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社保基数例行上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85万元,支出决算为73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上升及食堂管理经费增加导致的公用经费上升。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公积金基数例行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4.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2.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年金、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1.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9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8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故无相关数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组织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10万元,;部门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财政评价项目0个。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结果为优秀。根据鄞州区年度征迁工作计划安排,我中心负责牵头开展鄞州区征迁地块图纸绘制项目,对“一带、一滩”中部分重点区块进行地籍调查并出具成果图。该项目于2020年7月份通过竞争性磋商程序确定委托机构,签订合同,并实施项目跟踪,按进度进行支付,至2020年12月31日共支出10万元,执行率100%,项目进展良好。 3.部门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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