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河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中街道办〔2021〕35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经济合作社)、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街道办事处对2021年5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附件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附件3),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需要修改(暂时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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