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报>2021年政府公报>2021年08期>部门文件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鄞人社〔2021〕55号)
发布日期: 2021-09-0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对2021年5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附件2)。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抓紧做好相关文件的清理衔接工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宣布废止或失效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2.现行继续有效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2件)

鄞人社〔2021〕55号.doc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5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