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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鄞科〔2021〕38号)
发布日期: 2021-09-0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对2021年5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抓紧做好相关文件的清理衔接工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现行继续有效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鄞科〔2021〕38号.doc

宁波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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