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鄞交〔2021〕55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区交通运输局对2021年5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附件2)。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抓紧做好相关文件的清理衔接工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宣布废止或失效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现行继续有效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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