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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鄞发改〔2021〕35号)
发布日期: 2021-09-0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对2021年5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共有6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18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或失效。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鄞发改〔2021〕35号.doc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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