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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8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鄞政办发〔2021〕53号)
发布日期: 2021-09-0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2021年8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将于2021年9月初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2021年8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


八月份是攻坚全年目标任务的关键之月,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作风大变革、效能大提升,认真贯彻区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五个领跑”为主要目标,以“五富共创”为主要任务,推动鄞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区。结合本月政府工作实际,区政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根据半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工业发展、招商引资、外贸出口、消费促进、企业帮扶、灾后恢复等工作,确保经济运行继续保持良好态势;深化“五大战役”,持续推进东外滩、环东钱湖、南部新城核心区等重大区块开发,做好土地集中出让、“拔钉清零”“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未来社区建设等专项工作;加快推进各级重大项目、省市区长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数字化改革“五大综合应用”,加快实施企业“最多报一次”改革试点,积极谋划数字政府省市“揭榜挂帅”项目;全面落实防汛防台各项举措,做好台风“烟花”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慎终如始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重点地区来鄞返鄞人员管理,全力推进疫苗接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推进与盐源县、木里县东西部协作以及与衢江山海协作工作;切实做好防暑防旱、迎峰用电、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食品卫生、暑期学生安全等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财政、审计方面

(一)继续做好“两直”资金和专项债资金拨付工作,强化“五大战役”财政保障和政策研究,做好2022年新增债券项目发行储备相关工作。(区财政局为主落实)

(二)配合做好省厅经责审计整改工作,完成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2019-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姜山镇姜丽公路改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等3个项目现场实施,开展横溪镇梅岭安置房(棚户区改造)一期B-1、C地块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3个项目,启动鄞通集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下应街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财政决算审计等4个项目。(区审计局为主落实)

 二、综合经济、发展改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等方面

(一)开展2021年1-8月份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完成亨润聚合环保督察整改问题销号,继续推进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整改工作;组织开展“七人普”先进评选;做好人大特定问题整改清零和欠租催缴情况统计工作。(区发改局、统计局、税务局、国资中心为主落实)

(二)召开半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启动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巡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安全生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试点应用、“码上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应急管理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做好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动员部署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题专项编制工作,做好陈婆渡地段(首南工业地块)、火车东站-潘火地段(华东物资城地块)、钟公庙地段(轨道站点周边)控规局部调整工作,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加快海丝商贸复兴线精品线路创建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批计划出让住宅(含商住)地块挂牌,做好轨道交通建设施工保障和轨道收储地块的征地拆迁工作。(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城市开发前期中心为主落实)

(四)继续推进2020年度对区级机关考核、“四个平台”职能部门派驻镇(街)机构考核工作,做好2021年“万有鄞力”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和城市经济领域专业服务项目评审工作,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数字化管理应用场景。(区人力社保局为主落实)

(五)深入推进“最多报一次”改革,继续做好政务服务2.0向镇街、村社延伸工作;完成“亲情直通车2.0”、鄞州区智慧水利一期等项目方案评审,启动2021年鄞州区数据共享开放百日攻坚活动。(区审管办、大数据中心为主落实)

三、教育、民政、卫生、医疗保障方面

(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风险排查,做好明楼小小幼儿园停办及幼儿分流工作,做好省第二届园长论坛活动筹备工作和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区教育局为主落实)

(二)完善《鄞州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筹备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业项目展示交流会,开展2020年鄞领公益创投项目中期评估和困难群众第三方入户调查探访,推进全区殡葬专项整治行动;做好2021年残疾人自强创业示范户和扶贫基地实地审核工作。(区民政局、区残联为主落实)

(三)持续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召开半年度卫生健康工作推进会议,推进全区医疗服务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区卫生健康局为主落实)

(四)开展“浙江省县域医共体行业自律示范点建设”试点申报工作,做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交叉检查迎检准备,做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医疗机构接入、国家编码贯标等工作。(区医疗保障局为主落实)

四、开放型经济、商贸商务、金融、市场监管方面

(一)组织举办宁波购物节鄞州活动,举办宁波跨境电商跨界论坛活动,推进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服务平台、双循环枢纽应用体系平台建设,推进区楼宇经济一体化管理应用系统项目试运行,继续建设特色街区;持续抓好实际利用外资工作,推进外资在谈大项目招引落地,继续开展赴外驻点招商招才工作。(区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为主落实)。

(二)做好四明金融小镇财富类机构排查、财富管理总部招商工作,做好“烟花”台风后保险查勘理赔等工作,推进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工作;继续抓好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推进园区整体提升工程。(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南部商务区管理办公室为主落实)

(三)继续落实市场疫情防控和限塑工作,深入开展预付卡领域和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亮剑2021”打击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综合执法行动、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计量技术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提升专项行动,上线浙政钉“鄞领食尚”模块。(区市场监管局为主落实)

五、工业、科技、产业平台、生态环境、电力方面

(一)出台《宁波市鄞州区未来工厂培育实施方案》,完成区级数字经济政策;完成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审工作,做好鄞企进西安高校筹备工作。(区经信局、科技局、科协为主落实)

(二)推进2021年度生态创建、“无废城市”建设、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行动等工作,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信访件销号、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迎检等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推进园区空间规划与工业定位研究编制工作;万洋小微产业园关键零部件产业园一期项目主体结构工程量完成70%, DN800给水管新建工程建设完成形象进度10%;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土地整治提升工作,做好分布式光伏建设工作。(明州经济开发区、鄞州经济开发区、鄞州投创中心为主落实)

(四)继续做好百丈变现场施工,深化110千伏海晏扩建、鄞城扩建、冠英变、东部网架优化工程、下应网架优化工程等7个工程的可研编制工作。(区供电公司为主落实)

(五)继续加强镇村级工业集聚区工作计划审定和业务指导,分解工业全域治理任务;继续开展河湖大排查大整改和涉水问题“找寻查挖”活动,加快推进治水工程,抓好各镇(街道)零直排建设对标自查整改工作。(区工治办、“五水共治”办为主落实)

六、开发建设、城市管理和交通方面

(一)继续推进小城市集成开发和时尚滨江休闲线、城市高架天际线打造专项行动,做好长山江(王夹岙—冠英村)整治提升工程、中塘河综合性公园建设工程(杭甬高速-桑田南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继续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区住建局为主落实)

(二)继续推进雁湖路(机场路-环镇路段)改建、宁裘线提升、鄞县大道东吴段改造等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宝瞻公路、天童南路改造提升工程等前期工作,做好金甬铁路宁波段(含动车所)、象山湾疏港高速等项目政策处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推进公园城市景观线打造专项行动,开展环卫“清源”行动、垃圾分类源头提质、道路坑洞及桥头跳专项整治、“铁腕治渣”等系列整治行动,加快五乡物流园、东吴装修垃圾中转站等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继续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区综合执法局、“三改一拆”办为主落实)

(四)强力推进拔钉清零、城中村改造等专项行动,加快桑田路东侧地块二、宁蔬果品批发市场(地块二)、曙光电影院地块等项目签约工作,继续推进仇毕坊AB地块二(二期)等项目腾空搬迁工作。(区征管中心为主落实)

七、平安建设方面

全力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推进封闭式智安小区创建工作,加强暑期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等案件的高压态势,加大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宣传力度。(区公安分局为主落实)

八、农业农村、水利、文广旅游体育、退役军人事务、供销社方面

(一)持续推进太白蓝湾“山海振兴”线打造工作,开展台风“烟花”灾后农业善后有关工作,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第二期实地测评整改工作,完成2020年度塘溪镇童村、东西岙村林间道路修复工程、邱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咸祥镇高标准林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开展伏休渔船开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区农业农村局为主落实)

(二)推进九曲河整治(城区段)、楝树港泵站、新杨木碶工程、“清水环通”一期等工程建设,牵头推进两条精品线路(风景线)打造工作,做好水利水务设施养护、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台风“烟花”灾后善后工作。(区水利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做好住宿业、旅行社和文体娱乐产业复苏帮扶工作,推进渔轮厂、天童康养小镇等重点文旅项目,筹备开展2021年鄞州区“海丝之夏”文旅体消费季活动,启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复评工作,举办第十一届王应麟读书节,落实东吴镇宁波评话传承基地建设工作。(区文广旅游体育局为主落实)

(四)做好省对基层服务站视频抽查工作,继续开展三兵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慰军工作,制订出台《鄞州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细则》,推进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主落实)

(五)做好创建省级示范镇级农合联、产业农合联的相关工作,继续开展农资“双夏”优质服务月活动,持续推进宁波数字传媒基地项目建设和招商工作。(区供销社为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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