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鄞政办发〔2021〕45号) |
发布日期: 2021-08-30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鄞州区地质灾害“整体智治” 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化巩固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现代化能力建设,根据《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波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甬地灾防〔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防灾、减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遵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大力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建立“一图一网、一单一码、科学防控、整体智治”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新机制;加大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团体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构建分区分类分级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新体系;健全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精准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通过地质灾害“整体智治”,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要窗口”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地质灾害“风险识别、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治理、风险管理”六大能力建设,按照省地质灾害巡查技术要求和监测信息指南要求,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支撑层级化、监测手段多样化、数据采集智能化、预报预警及时化、信息服务一体化的“五化”模式建设,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施策,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一)多措并举,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充分发挥卫星、遥感、雷达、无人机等地理信息测绘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摸清地质灾害隐患,定期分析地质灾害风险区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更新风险调查成果,加强地质灾害发生发育规律研究。 (二)部门联动,提升风险监测能力。气象、水利、资规等部门要加强雨量监测数据共享,合力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等雨量站建设,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供保障。要大力推广运行可靠、功能适用、精度适当、经济实用的普适性专业监测设备。按照一个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配备一名群测群防员的要求,持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 (三)统一标准,提升风险预警能力。优化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系统平台建设,动态分析调整重点地区降雨阈值,及时更新地质灾害潜适度,努力实现与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系统“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模型统一、互联互通”。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加强降雨数据运用,发布风险管控清单。 (四)数据支撑,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大数据、物联网、5G等新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应用,以省地质灾害“风险码”数据为主线,以“地灾智防APP”和区地质灾害防御指挥平台为载体,实现全区地质灾害监测、分析、预报、预警和应急服务智慧化管理,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变化,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五)综合施策,提升风险治理能力。按照“源头治理、综合施策”要求,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切实规范山区切坡建房、资源开发等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地质灾害风险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异地搬迁等结合起来,实现一举多得。 (六)完善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完善地质灾害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机制,发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严格执行部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规范,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程,推进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调查,完善全区风险“一张图”。按照国务院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要求,开展县级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到2022年底前,完成全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按照浙江省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技术要求,到2022年底,完成横溪镇、塘溪镇、五乡镇、东吴镇4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镇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根据调查成果和日常排查巡查,及时更新完善全区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二)开展地质灾害监测网建设工程,推进地质灾害监测手段多样化,织密监测“一张网”。明晰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分工,对市级所移交的的专业监测网络、设施设备等做好管理工作。由我区建设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隐患点的专业监测体系,由市级统一建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到2022年底前,全区累计建设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2处以上,建设山区自动化雨量监测站7处以上。加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防灾管理员队伍建设,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五化”体系建设,扎牢织密地质灾害综合监测“一张网”。 (三)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工程,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系统升级,打造风险预警“一平台”。气象、水利、资规等部门要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合力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模型,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五色图”。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临界雨量阈值研究,适时做好动态评估和调整更新等工作。不断完善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风险防范区预警风险提示单,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省级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预警系统建设进展和要求,基本同步建成我区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预警系统。 (四)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工程,推进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工作,实现地质灾害“风险码”智能化应用。按照省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风险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动态调整更新我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群测群防员、监测预警、应急预案、巡查排查等信息,并全部纳入省“风险码”管理信息系统。扎实做好“风险码”应用推广,实现相关信息自动采集、自动提取、自动发布,依托市地质灾害防御指挥平台,切实提升地质灾害智能化信息管理效能。 (五)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按照“即查即治”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内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从源头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在2022年底前,完成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内降低地质灾害风险等级的防治工程各1处。贯彻实施《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73号令),加强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创新治理工程实施模式,争取开展以设计为主体的治理工程总承包试点,实现治理成本最小化、综合效益最大化。 (六)开展地质灾害管理制度保障工程,推进防治管理制度建设,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严格按照部、省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规程等,扎实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综合治理等工作,逐步实现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标准化。完善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优化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信息数据共享制度、预警预报工作制度等,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共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到位。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明晰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风险管控能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相关镇、街道、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整体智治”三年行动顺利开展。要安排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并将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创新,争取防治工作的省级创新试点。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宅基地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将地质灾害风险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相关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教育,提高群众识灾、防灾意识。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全社会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性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防治地质灾害的良好氛围。
附件:鄞州区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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