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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3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鄞政办发〔2021〕20号)
发布日期: 2021-06-08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2021年3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将于2021年4月初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2021年3月份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

 

三月份是攻坚“开门红”的关键之月,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会”、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奋力推动“4个领先领跑”,确保“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结合本月政府工作实际,区政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抓好招商引资、节后生产、政策兑现和“三服务2.0”等工作,确保经济增长实现“开门红”;抓紧交办市、区“两会”建议提案,推进三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统筹推动小城市组团开发、城中村改造、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未来社区建设及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重点区块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做好土地征迁、“拔钉清零”及出让工作;抓好未来产业社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小微企业园建设,做好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推进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全覆盖;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做好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消防安全、交通运输、食品卫生和水电保障等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财政、审计方面

(一)继续做好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和区对镇新一轮财政体制运行相关工作,做好2021年度镇街支出基数、预算预审、“三保”等相关工作,牵头组织第一季度全区财政收入。(区财政局为主落实)

(二)完成区发改局、规划设计院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完成鄞州公园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现场审计,实施区财政局、潘火街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预决算审计,做好省审计厅第一批数据汇总上报和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后续协调工作。(区审计局为主落实)

 二、综合经济、发展改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等方面

(一)开展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分析工作,制定数字社会建设方案,优化完善“十四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做好“最多跑一次、最多80天”工作,完成2021年度区级重大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继续做好2020年度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现场考评各项工作,起草鄞州区2021年鄞州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实施意见和鄞州-衢江山海协作实施意见;编印完成《鄞州概览》;做好3月份税收收入组织、分析工作;继续做好欠租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制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和镇(街道)资产管理办法。(区发改局、统计局、税务局、国资中心为主落实)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利剑”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做好抗旱节水和森林防火工作,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码上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等创新推广工作;做好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清单起草、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筹备鄞州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组织开展区首席人民调解员评定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为主落实)

(三)统筹推进小城市组团开发规划研究工作,基本完成中部融合带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东钱湖会展新城片区规划设计方案等规划编制,做好首南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对接和工作部署,继续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持续推进三未土地处置、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姜山镇核心12号商住地块、污水处理厂南侧地块入库工作,深化甬江时尚东外滩整体规划研究和城市设计方案,加快推进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收储区块前期、下应生命健康产业园规划方案制订。(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城市开发前期中心为主落实)

(四)继续做好20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责评等相关工作,全面启动甬江人才工程宣传申报工作,开展“甬上乐业·最美就鄞”线上线下系列招聘会,做好企业库中按事业“老库”政策参保单位的关系理顺工作。(区人力社保局为主落实)

(五)继续做好政务服务2.0改革工作和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工作,完善联合测绘监管实施办法;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相关工作,启动鄞州区创新应用大赛,起草鄞州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区审管办、大数据中心为主落实)

 三、教育、民政、卫生、医疗保障方面

(一)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建设工作,启动省园长论坛活动筹备工作,做好2021年中考报名工作,发布第二次义务段学校招生预警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量化积分情况,做好教育系统编外用工核定测算工作,推进直属学校智慧安防系统建设,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前期准备工作,开展培训机构规范化检查。(区教育局为主落实)

(二)启动救助“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召开社会工作站和社区发展基金试点推进会,启动2021年社工招聘,组织国际社工日活动和“爱耳日”系列主题活动,对接养老数字化改革方案对接工作,落实收养能力评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好钦寸水库移民安置验收准备,做好清明期间祭扫宣传部署,继续推进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开展残疾人之家提升改造前期工作。(区民政局、区残联为主落实)

(三)持续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分批次有序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院感专项检查,制定2021年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出台2021年全区医疗机构综合目标考核细则,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业务水平测试及基层儿科医师诊疗能力培训考核,完成2020年省定中级资格审核工作,召开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培训会及动员会,做好区妇保院搬迁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21年度高考体检工作,启动2021年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区卫生健康局为主落实)

(四)继续推进DRGs点数法付费实施工作,落实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做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启动一季度新增医药机构协议化管理工作,做好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工作,做好医疗救助对象动态维护及困难群众情况核查。(区医疗保障局为主落实)

四、开放型经济、市场监管、金融方面

(一)开展2020年度各项政策兑现工作,筹备东部新城商圈宣传发布活动,开展全区港航物流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调研论证,赴重点口岸城市开展港航服务产业链招商工作,继续推进楼宇经济一体化管理应用数字化改革项目建设;开展赴外驻点招商招才相关工作,继续做好重点在谈项目、签约项目等跟踪服务工作,东部新城联合招商。(区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为主落实)

(二)研究分析一季度金融业增加值相关情况,组织召开全区寿险公司座谈会,推进2021年度精准帮扶保险实施工作和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新年度实施衔接工作,完成与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相关工作,修改完善资本市场条线相关政策,拟定新一轮“凤凰行动”政策,启动2021年上半年区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认定工作,做好财富管理总部南区招商运营工作;协调推进南部商务区三期A地块开发建设、鸿安大厦南侧道路恢复施工问题和三期A1项目地下室施工排水问题,组织召开2021年度南商招商工作暨特色产业楼宇培育推进会议,举办南商春季人才招聘会,持续开展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楼宇餐厨垃圾、户外广告等整治工作。(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南部商务区管委会为主落实)

(三)牵头做好区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相关工作,推进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二期建设相关工作,做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2020年度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继续做好全省首批人脸验证签名试点,继续推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开展春季开学食品安全检查,筹备全区第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推进农村家宴阳光厨房相关工作,做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相关工作,做好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创建、打击传销与规范直销相关工作。(区市场监管局为主落实)

五、工业、科技、产业平台、生态环境、电力方面

(一)监测一季度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推进2020年度“亩均论英雄”工业企业调查和产业大脑项目建设,形成数字经济系统建设方案,排摸2021年度宁波市重大科技任务攻关技术需求,开展海外工程师项目、市“甬江引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区经信局、科技局、科协为主落实)

(二)继续推进鄞州工业园区空间规划与工业定位研究编制工作;抓好万洋小微产业园三期土建施工,基本完成拓普汽车部件项目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博威年产5万吨特殊合金带材项目生产线,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站和环卫设施两个公建项目报批;排摸辖区内企业闲置厂房、老旧厂房产业布局、出租、空置情况,继续推进锐鼎加速器、欧虎国际科创园、高发厂房、茂祥厂房等招商工作。(鄞州工业园区、鄞州经济开发区、鄞州投创中心为主落实)

(三)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无废城市”建设和鄞州区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行动,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信访件销号工作,继续开展常规环保检测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为主落实)

(四)修编完善《十四五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完成福明至宝桥线路、110千伏石塘变线路工程、220千伏东展-新乐4基铁塔政策处理,并尽快启动施工,完成220千伏潘桥变迁建、220千伏新乐变、110千伏宝幢变、盛莫变、百丈变、石塘变、宝牵线路等在建复工检查。(区供电公司为主落实)

六、开发建设、城市管理和交通方面

(一)继续推进庆元大道、句章东路等道路建设,做好陈婆渡安置房配套道路前期工作;推进长山江(王夹岙—冠英村)整治提升工程、小塘河(沧海路—世纪大道)等塘河整治和绿道项目建设;做好美丽城镇、美丽宜居村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等工作;规范治理长租公寓和住房租赁市场,继续开展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工资专项治理。(区住建局为主落实)

(二)继续完善区综合交通规划(2020-2035)、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推进雁湖路(机场路—环镇路段)改建、宁裘线提升、鄞县大道东吴段改造等工程建设;继续做好金甬铁路宁波段(含动车所)、象山湾疏港高速等项目政策处理。(区交通运输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推进道路坑洞及桥头跳专项整治,做好鄞州公园一期八景提升工程、鄞州公园一期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等施工,开展环卫“清源”行动和垃圾分类源头提质工作,梳理综合执法统一目录事项及扩展目录事项,继续开展“铁腕治渣”专项行动,继续推进五乡物流园、东吴装修垃圾中转站等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继续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区综合执法局、区“三改一拆”办为主落实)

(四)继续跟进宁姜公路地块(鄞县大道南侧)、桑田路东侧地块二等项目签约工作,推进宁横路拓宽改建工程、仇毕坊AB地块二(二期)、桑田路东侧地块一等项目腾空搬迁工作,继续做好第906医院部分置换等项目前期工作。(区征管中心为主落实)

七、平安建设方面

积极推进我区精密智控平台场景搭建,深化情指行一体化改革,全面布建智能感知设备,实现全区小门无感智控点位和封闭式智安小区创建全覆盖,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力做好两会安保维稳工作,加强治安防控,常态推进扫黑除恶工作,集中打击新型网络犯罪、跨境赌博、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案件,扎实推进“禁酒驾、严纪律、肃警风”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区公安分局为主落实)

八、农业农村、水利、文广旅游体育、退役军人事务方面

(一)筹备区委农村工作会议,起草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美丽乡村、农村公厕等相关政策和经济合作社终止退出工作方案, 开展区农业龙头企业生产保供调查,制定粮功区非粮化整治方案,开展2021年度美丽乡村分类创建,做好2020年度(第二批)和2021年度高标农建设项目有关工作,启动2021年度鄞州区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项目有关工作,部署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为主落实)

(二)推进九曲河(城区段)整治、楝树港泵站、新杨木碶工程、大嵩海产养殖海塘维修加固、“清水环通”一期等工程建设,做好水利水务设施养护工作,开展年度汛前检查,配合区防指持续推进抗旱工作。(区水利局为主落实)

(三)继续做好住宿业、旅行社和文体娱乐产业复苏帮扶工作,继续推进渔轮厂、天童康养小镇等重点文旅项目,组织召开全区文体和旅游业“十四五”规划论证会,继续推进全区艺术振兴乡村工作,筹备建党100周年和宁波建城120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天天文化志愿者协会主题文艺晚会,继续推进周尧昆虫博物馆和吴永良美术馆建设有关工作,策划举办2021鄞州“季”节启动仪式,筹备省第二届生态运动会开幕式和首站比赛、区第十六届运动会。(区文广旅游体育局为主落实)

(四)做好第二季度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和镇街拨块资金相关工作,拟订“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实施细则”“爱心固长城一般原则及标准”、双拥工作军地定期联系协调机制,修订《鄞州区军人子女入学实施细则》,完成低保、低边、特困、支出型贫困退役军人帮扶解困“一人一策”,指导落实“轮值站长”工作制度,着手开展区退役军人就业状况核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主落实)

(五)做好“备春耕”农资保障工作,拟定持续建设“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示范方案,继续推进宁波数字传媒基地项目建设并开展招商工作。(区供销社为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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