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局属各科站: 为切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涉农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涉农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架构 在区农业农村局涉农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涉农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制订的工作机制和具体职责分工(具体参照鄞农发[2021]51 号),全面开展我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涉农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八个专项工作组,其中办公室组成人员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设3个工作小组,设小组长3名,以专班形式开展工作。 二、专班主要职责 负责牵头协调落实中央二轮环保督察、长江办、区生态办、区“五水共治”办、区美丽办、农业农村水环境治理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创建、“无废城市”创建等上级布置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三、专班成员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专班各项日常工作的运行;负责与上级、区级相关部门及局内相关科站的联系协调工作;起草文件材料、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任务、组织考核督察、统计材料上报等工作;负责各类涉农综合问题库及涉农污染地图的绘制与管理工作。小组长史红霞(兼),成员王玉追、徐婕、徐思晨。 (二)业务小组:按照鄞农发[2021]51号文件中明确的职责分工,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涉农问题具体的业务工作。小组长王先挺,成员袁思平、姜小磊、张晓萌、周玉果。 (三)后勤报导小组:负责后勤保障、会务安排、宣传报道、工作进展通报等工作。小组长徐之超,成员卢楠、仇王斌及八个专项工作组联络员。 四、专班运行机制 (一)建立工作运行机制。专班综合协调小组确定3名联络员分别负责对上、对内、对下的联络协调工作,对上主要包括负责上级各部门对口联络工作、接受任务、上报信息材料报表等,对内主要负责协调局内部各科站工作,对下主要做好对镇(街道)任务下达、报表收集、材料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根据上级部署或工作需要,由主任或副主任不定期召开专班工作例会,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最新文件、政策、会议要求,研究专班重点工作,针对农业农村水环境治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商讨对策举措,协调各科站联动和各镇(街道)工作。 (三)建立专班联络制度。各业务组和各镇(街道)确定一名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专班联络员,建立专班联络员钉钉工作群。定期召开联络员例会,交流日常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工作举措建议。综合协调小组在钉钉工作群中发布通知和工作任务,由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收集相关工作动态信息,各业务组要将开展的有关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文件、材料、工作举措和基层有关工作动态信息,及时收集并报送综合协调小组;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综合协调小组反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建立镇(街道)信息报告制度,定期报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建立每月一次的督察机制和通报机制,对问题清单、整改进度、验收销号等列入动态监管,每次工作例会前,报送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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