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维权暖人心 鄞州消保委获赠消费者锦旗

发布日期:2021-05-27 16: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5月24日下午,快到下班时间,鄞州区消保委横溪分会的工作人员仍在忙碌中。一名群众匆匆而来,手上还拿着一面锦旗。原来这位俞先生前段时间遇到了难事,多亏了横溪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调解,才帮他挽回了损失。俞先生一边手持锦旗,一边感谢道:“感谢你们尽职尽责地帮助我,我太感谢你们了!”

  原来3月份的时候,俞先生因为生活需要想要购买房屋,在某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下,看了几套终于选定了房子并决定下单签约。但在签约时,奇怪的情况发生了。该公司将俞先生带到了另一家中介公司,合同的签约一方也变成了这家公司。俞先生大为不解,但是工作人员解释房源是登记在这里,所以合同要在这里签,所有房屋的信息都是真实,不用担心。鉴于原屋主也在场,房产证明也没有问题,俞先生还是签了约,并按照事前约定,向原中介公司缴纳了中介费2万元。

  但就在前几天,俞先生妻子无意中翻看房屋合同时发现,合同约定的中介费为房屋价格的1%,而购房总价132万元的房屋,中介费本该为1.32万元,那多出来的钱是怎么回事?

  俞先生立即前往原中介公司要求返回多支付的中介费并予以赔偿,但该公司表示1%的中介费是俞先生与另一家公司签订的,和他们没有关系。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俞先生只能向鄞州区消保委横溪分会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直接约当事双方面谈。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中介公司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退还所有的中介费用差价并予以赔偿,总计8000元。

  鄞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通过中介公司买卖、租赁房屋前,要将房屋位置、设施、需要交纳的费用等情况核实清楚,并落实到合同中;签订合同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约定内容是否翔实、清晰,双方违约责任是否与约定相符,如有疑问及时提出;签订合同后,保留好合同、租赁押金等凭证,以免产生纠纷后无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