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1-05-19 16: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一、调整背景

随着姜山镇成为宁波卫星城、鄞州区六大城市新空间之一,姜山田园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城镇功能形态有了新的变化,使当前控规要求与客观实际发展出现了一定的矛盾目前,宁波鄞州姜山社区已列入浙江省第二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名单,需优化未来社区核心启动区块用地布局,因此需要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研究主要分为三个范围。

范围一:东至规划河流,南至人民西路,西至规划河流及人民路,北至北大路,面积约31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的JS-10-d4、JS-10-e7JS-14-a4、JS-14-c2和JS-16-a1等地块。

范围二东至环镇路,南至雁湖路,西至中心路,北至姜山河,面积约8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的JS-08-b3地块。

范围三东、南至规划河流,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景江路,面积约1.8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的JS-04-g2地块。

三、主要调整内容

1、JS-14-a4地块西南角切出,切出地块重新编号为JS-14-a7,面积为1.22公顷,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B”,容积率调为2.8,商业占比不小于30%,建筑限高90JS-14-a4地块面积由9.03公顷减少至8.05公顷,用地性质及指标保持不变。

2、JS-14-c2地块一分为二,重新编号为JS-14-c2和JS-14-c6,其中JS-14-c2地块,面积为3.56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B+R”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由2.5调至3.4,建筑限高为90米;JS-14-c6地块为现状保留边家民宅,面积为0.30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JS-14-c3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调整为“公园与广场混合用地(G1+G3”,面积由0.79公顷调至0.56公顷,绿地面积减少需异地平衡,并且在JS-14-c3地块中内嵌三块“文化设施用地(A2”,编号分别为JS-14-c7、JS-14-c8和JS-14-c9,其中JS-14-c7地块面积为0.03公顷,容积率为1.20,JS-14-c8地块面积为0.07公顷,容积率为1.01,JS-14-c9地块面积为0.12公顷,容积率为1.01。

3、JS-16-a1地块,面积为1.21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业设施用地(B1”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B)”,容积率调为4.0,商业占比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为120米,并配置1所6班幼儿园;原控规沿河“公园绿地(G1”未编号,新增编号JS-16-a6,面积为0.12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与广场混合用地(G1+G3”。

4、JS-10-d4地块,面积为1.79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B+R”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由1.8调至3.6,建筑限高为90米。JS-10-d3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调整为“公园与广场混合用地(G1+G3”,面积由0.49公顷调至0.33公顷,并且在JS-10-d3地块中内嵌两块“文化设施用地(A2”,编号分别为JS-10-d6和JS-10-d7,其中JS-10-d6地块面积0.1公顷,容积率为1.01,JS-10-d7地块面积0.08公顷,容积率为1.01。

5、JS-10-e7地块,面积为5.75公顷,用地性质保持不变,容积率由2.4调至3.0,建筑限高为100米,其沿人民路的防护绿地宽度由10米调至5米;原控规沿河“公园绿地(G1”未编号,新增编号JS-10-e9,面积为0.59公顷。

6、JS-08-b3地块东北角切出,切出地块重新编号为JS-08-b9,面积为0.19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R+B”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于平衡未来社区启动区减少的绿地面积,其余指标作相应调整JS-08-b3地块面积由4.18公顷减少至3.85公顷,用地性质及指标保持不变。

7、JS-04-g2地块,面积为0.57公顷,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 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于平衡未来社区启动区减少的绿地面积,其余指标作相应调整。

8、结合人民路、北大路、雁湖路等道路工程规划方案及区域交通情况,并根据区域道路详细方案,优化道路网结构。

9、由于JS-14-c2、JS-10-d4、JS-08-b3地块的用地布局需要,局部优化调整河道的规划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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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控规调整批后0414(未来社区)(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