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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11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信用鄞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

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意识,规范我区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范围

(一)守信联合激励

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的生产经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公开向社会承诺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3年内无安全生产失信行为。

3.3年内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4.3年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一级水平。

6.没有被其他行业领域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记录。

(二)失信联合惩戒

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对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下列失信行为之一:

1.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3.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4.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6.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7.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8.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9.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10.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二、相关措施

(一)推进实施守信各项奖励措施

1.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可通过申报有关资料,直接延期一个许可周期。

2.在申请安全生产政策性资金、评先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

3.建立联合激励对象名录,作为安全生产典型示范企业加以宣传推广。

4.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二)严格落实失信各项惩戒措施

1.暂停对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对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撤销其证书。

2.依法依规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实施市场禁入。

3.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4.在向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嘉奖和表彰等荣誉性称号时,应当参考其安全生产信用状况,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不予颁发政府荣誉。

5.在各部门主管领域内取消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政策性资金支持。

6.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三、信息核报程序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和“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档案,进一步规范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的信息管理。

(一)信息采集。各有关单位对符合纳入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审核确认后,准确记录该单位的基础信息和纳入理由,并做好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涉及其他行业领域的信息应征求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将本单位监管的行业纳入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信息,报区应急管理局(见附件1《鄞州区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审批表》、附件2《鄞州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审批表》)。经区应急管理局审定后,抄送区信用鄞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程序报市应急管理局。对纳入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企业,区应急管理局在相关政府平台上进行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息数据的采集、认定、申报、发布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开展。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对本监管行业领域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三)做好政策宣传。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相关文件和措施。鼓励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附件:

1.鄞州区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审批表

2.鄞州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审批表

鄞应急〔2021〕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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