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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工业项目)(2021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11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工业项目)(2021年版)》已经区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鄞州区“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工业项目)

(2021年版)

 

为全面实施“标准地”制度,加快推动鄞州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0版)》《宁波市产业用地标准(2020年版)》《鄞州区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结合鄞州区实际,制定《鄞州区“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工业项目)(2021年版)》。

《鄞州区“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工业项目)(2021年版)》由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等6项指标构成,其中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等3项指标行业覆盖面从29个大类细化到153个中类(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未按照中类列出“标准地”指标)。

改建、扩建项目和小微企业园入园标准可参照执行。

 

附件:鄞州区“标准地”控制性指标表(工业项目)

鄞政办发〔2021〕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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